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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實版「親子丼」上演,一名男網友分享,他的生父曾是同母異父大姊的前夫,但大姊和前夫離婚後,前夫竟跟丈母娘談戀愛,最後生下原PO,「前夫變繼父」的奇葩狀況讓大姊難以接受,也引起網友討論,不少人看了腦袋爆炸,但有網友表示,民法規定「直系姻親不得結婚」,原PO爸媽的婚姻應該無效。
一名男網友表示,他家上演真實版「親子丼」,關係圖超混亂。他的媽媽15歲未婚懷孕,生下了大姊,而大姊18歲時嫁給了一個27歲的男人,沒想到3年後大姊就離婚。
男網友表示,大姊離婚幾年後,媽媽談了一姐弟戀,兩人相差6歲,本來一切都還算正常,但問題就出在男主角是大姊的前夫,也就是媽媽的前女婿,這件事讓外公外婆很尷尬,更讓大姊難以接受,畢竟「前夫突然變繼父」,實在太詭異。
男網友指出,最尷尬的應該是他和大姊的兒子,兩人的輩分可以說是一言難盡,完全不知道要稱呼對方什麼,最後乾脆都直接叫名字。原PO也忍不住抱怨說「好亂的一家人,爸媽根本胡搞瞎搞!」
超亂族譜讓網友炸鍋,「我到底看了甚麼」、「我看到一半就看不懂了,各種家族稱謂在腦海中亂飛」、「這樣以後訃聞關係要怎麼排」。
後來有網友表示,原PO的父母婚姻應該無效,根據民法第983條1項1款規定「直系姻親不得結婚」,而且縱使姻親關係消滅也不得結婚。換言之也就是說,原PO爸媽過去曾是丈母娘與女婿的關係,即便女兒和女婿離婚,丈母娘仍不能與女婿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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