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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阪本龍一

對有線電視訪問張柏芝的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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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3-1 11:15: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波劑 於 2009-3-1 00:19 發表

Sorry,龍一兄:
  響呢件事,我堅持Edlson冇錯,
  Edlson講,係應法官要求.佢提出過可否唔講,只係法官拒絕.
  柏豬講,係佢自己要求,關鍵在於一句sorry.但sorry左又可以點
  論委屈程度,Edlson尤甚於柏豬.
  ...


確實某君也是一名受害者,但是某君在事件發生後迅即逃離香港,卻要所有女受害者承受最沉重的外界壓力,在承擔責任的角度來看,閣下認為女受害者承擔委屈的程度會否低於某君???

本人不能接受某君沒有向其他女受害者表示任何「私下歉意」而空說「忘記與原諒」的廢話。在缺乏一個「私下歉意」的基礎下,某君如何要求張柏芝與其他女受害者忘記與原諒他的行為?

在整整一年內,確實某君沒有積極安慰所有女受害者的心靈。假如閣下認為某君回港發表的「書面歉意」也算是一種向所有女受害者交代的形式,本人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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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 11:36: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0 六合彩 的帖子

成日係 CWB 同 TST 都有model 公司agent 搵我, 好煩~

[ 本帖最後由 lich13 於 2009-3-1 11: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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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 18:29:37 | 顯示全部樓層
食得喊魚底得喝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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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 20:20:11 | 顯示全部樓層
嬌姐復出第一步,先學柏芝鬧臭希仔,以淚水感動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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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 21:02: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親民牛 於 2009-3-1 20:20 發表
嬌姐復出第一步,先學柏芝鬧臭希仔,以淚水感動觀眾!!

兩個淫婦個底都咁花,唔令人反感算偷笑,陳文媛果批從良就話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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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 23:13:1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對cc 真係改觀左唔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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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00:4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雙俠 於 2009-3-1 21:02 發表

兩個淫婦個底都咁花,唔令人反感算偷笑,陳文媛果批從良就話啫!


柏芝不嬲wet 妹,無扮"從良"~

係阿嬌影到 個 back 少少 又喊哂,話唔知點面對小朋友,扮玉女,其實唔係玉女,唔係肉女 係慾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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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01:14: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阪本龍一 於 2009-3-1 11:15 發表


確實某君也是一名受害者,但是某君在事件發生後迅即逃離香港,卻要所有女受害者承受最沉重的外界壓力,在承擔責任的角度來看,閣下認為女受害者承擔委屈的程度會否低於某君???

本人不能接受某君沒有向其他女受害者表示任何「 ...

以事件嚴重性,sorry已冇意思.
畀如你係edisan,你除左sorry,仲會講咩,
又expect對方講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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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01:1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波劑 於 2009-3-2 01:14 發表

以事件嚴重性,sorry已冇意思.
畀如你係edisan,你除左sorry,仲會講咩,
又expect對方講咩


我EXPECT 佢番黎香港上庭,
e家可以做ge係堂堂正正走出黎做証人,令放相ge人被法律制裁。

而唔係 escape 又唔番HK~ 令香港納稅人幫佢比錢 o係加國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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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10: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arkqq 於 2009-2-28 23:20 發表
自己作孽又能怪誰

如果許老公呢輪吾係成日出黎講甘多野我都同情許;而家好似幫許老公見報甘;遲d 兩公婆一齊上志雲!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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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10:54:24 | 顯示全部樓層
成件事男女雙方都係受害者,講乜春道歉呀,你地淫婦唔係貪慕虛榮點會送上門任拍呀,要怪就怪自己衰貪心爛玩 睇完之後我反而覺得雞哭老鼠嘅係柏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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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動拳阿龍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3-2 12:23: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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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YuChung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9-3-2 14:09:5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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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14:29: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波劑 於 2009-3-1 00:19 發表

Sorry,龍一兄:
  響呢件事,我堅持Edlson冇錯,
  Edlson講,係應法官要求.佢提出過可否唔講,只係法官拒絕.
  柏豬講,係佢自己要求,關鍵在於一句sorry.但sorry左又可以點
  論委屈程度,Edlson尤甚於柏豬.
  ...

Absolutely agreed with brother 波劑, his logic and argument are so cohe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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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14:31: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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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2 15:17: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uzzi 於 2009-3-2 14:29 發表

Absolutely agreed with brother 波劑, his logic and argument are so coherent

Thanks for your support,Muz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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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3-2 23:10: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波劑 於 2009-3-2 01:14 發表

以事件嚴重性,sorry已冇意思.
畀如你係edisan,你除左sorry,仲會講咩,
又expect對方講咩



為何向女方表達「私下歉意」的動作是毫無意思??
至少這些「私下歉意」能夠減輕女方的心理壓力。
可惜某君在法庭外的虛偽說話卻不能騙過張柏芝的眼睛。

[ 本帖最後由 阪本龍一 於 2009-3-2 23: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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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3-2 23:33:55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還有其他人表示雙方自願拍攝這些相片,某君完全沒有需要向女受害者致歉的責任。



當女受害者期望/信任某君能夠好好保存這些相片時,竟然不慎給電腦店的店員複製相片,固然電腦店的店員要負起刑事罪行,但是某君疏忽洩漏這些相片的行為,也不能一筆抹煞某君的基本責任吧?????

[ 本帖最後由 阪本龍一 於 2009-3-2 23: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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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3 00:11: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阪本龍一 於 2009-3-2 23:10 發表



為何向女方表達「私下歉意」的動作是毫無意思??
至少這些「私下歉意」能夠減輕女方的心理壓力。
可惜某君在法庭外的虛偽說話卻不能騙過張柏芝的眼睛。 ...

Sorry, I think「私下歉意」
能夠減輕女方的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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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3-3 00:29: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波劑 於 2009-3-3 00:11 發表

Sorry, I think「私下歉意」
能夠減輕女方的心理壓力。



同樣,我也不認同閣下這樣對人對事的態度。


波劑兄,既然我們談論的焦點與立場南轅北轍,對話到此為止。

[ 本帖最後由 阪本龍一 於 2009-3-3 00: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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