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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7 08: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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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係俾路人地行就唔好開呢個post了....
我又唔太明白「配唔配做偶像」的定義....做過愛唔可以係偶像?拍過裸照唔可以係偶像?咁葉玉卿、舒琪、徐若萱要唔要全部退出娛樂圈??
照片唔係佢公開的, 亦不是她自己要做天天頭條天天連載的 -- 唔可以話係佢教壞細路掛??係鬧都鬧左d仆街傳媒先啦, 明明不顧道德0既係佢地, 點解受害人會變左係最錯果個??你可能會話佢唔拍就無人登到呢d相啦, 但我想問, 今日有銀行被打劫, 你會唔會話佢唔開銀行就唔會被人打劫啦, 所以個賊無罪???
如果自己匿響房做愛玩自拍、享受私人空間享受性愛係叫教壞細路, 咁全世界有做過愛的人都有份教壞細路了?那麼那些人配為人父母嗎?
菲比斯作為運動員、作為首個8金奧運得主, 食大麻傷害自己身體, 停賽3個月後又做番運動員了, 撫心自問, 你又覺得佢配唔配?如果咁樣叫做配, 阿gil又係邊方面唔配仲做明星(不一定仲係偶像)?如果你認為菲比斯唔配, 點解你又唔開post話埋佢呢?係因為阿gil話題性比較大嗎?
一個人的話題性大, 已經係做配明星的條件了 -- 理它是好的話題性還是壞的話題性 -- 而且, 在世界各地的娛樂圈裡, 裸照本身不是一個很大的新聞, 有些明星更是犯吸毒/藏毒、傷人、醉駕、強姦.......那些人坐完監出來又是繼續自己的事業, 只是香港少見多怪罷了。
明星不過一份好高收入的工作, 咪又係人一個???
又不是三頭六臂~~~
[ 本帖最後由 ZERO 於 2009-2-7 08:4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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