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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暨奧委會就賽事播放國歌出錯的事件,向冰球協會發出「嚴厲書面申斥」。港協暨奧委會5月18 日早上召開特別會議後見記者,義務秘書長楊祖賜表示,對冰協的懲處告一段落,嚴厲書面申斥亦不涉及削減冰協資助。不過,楊祖賜同時指出,冰協在運動員遴選制度、以及會員制度等方面有不足,要求冰協在 14 日內提交改善管治方案。
楊祖賜表示,關於向冰協發出的「書面申斥」,是基於 2 月在波斯尼亞舉行的世界冰球錦標賽,指冰協明顯未有遵從相關規定處理國歌,包括領隊未有將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交予賽事主辦機構,以及由主辦機構以書面確認收妥。第二,領隊未有在播放國歌前,即場向賽事主辦機構再次核對。他說,董事局全面客觀審視事件,充分考慮相關因素。至於冰協在 4 月羅馬尼亞舉行的另一場賽事,嚴謹跟隨了指引,避免了同類事件再發生,證明冰協有能力執行指引的規定。
他強調,董事局商討後認為,相關懲處必須要恰當反映播錯國歌的嚴重性,以及冰協在事發後處理和重視程度不足,一定要具有警惕作用,因此決定向冰協發出嚴厲書面申斥,而非一般書面警告。
楊祖賜又指會完善指引,將要求體育總會每次出發參與國際賽事前,向港協領取工具包出賽,並須要主辦方書面簽收,「確保萬無一失」。他說,如果主辦方拒絕讓領隊即場聆聽國歌,或者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時,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出席頒獎禮,直至主辦機構同意和完成核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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