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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黎智英兒子與國會議員會面 要求英方介入父親國安案件 辛偉誠稱採取實際行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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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 15:3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其國際律師團隊早前公開要求英國首相辛偉誠(Rishi Sunak)介入案件,黎智英兒子黎崇恩也要求辛偉誠採取行動,他並且跟多名國會議員會面。辛偉誠在下議院回應事件,承諾會繼續關注,以實際行動跟進。

辛偉誠在下議院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會繼續關注黎智英事件,並盡快以實際行動跟進事態發展。他又堅稱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並指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公民自由 50 年不變。辛偉誠又重提,為了回應中方近年來對香港的舉措,已經容許了數以萬計的香港人前來英國。

另外,黎崇恩在當地時間1月11日在英國議會,與多名議員會面,包括史密斯(Iain Duncan Smith)、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等。會面過程中,黎崇恩質問為何英國政府未採取任何措施,確保擁有英國籍的父親能夠獲釋。

黎崇恩亦跟英國印太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見面,向她介紹父親處境,以及香港法治惡化的情況,並再次促請外相和首相關注事件。

黎智英的案件定於今年 9 月開審。終審法院准許辯方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辯護,不過港府就著不具備香港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能否擔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一事,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人大常委會去年 12 月底表示,上述問題屬於《港區國安法》第 47 條所規定的需要認定的問題,應當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如特區法院沒有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應當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14 條的規定履行法定職責,有權對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作出相關判斷及決定,而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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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偉誠稱採取實際行動跟進.jpg
發表於 2023-1-12 17:32:01 | 顯示全部樓層
E+英國由3哥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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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12 22:38: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未必做到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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