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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2-8-7 12:03 編輯
趁妹妹朋友喝醉性侵她 連鎖餐飲老闆監近10年打8鞭
妹妹帶著喝醉酒的朋友回家,新加坡連鎖餐飲生意老闆竟見色起意,短短幾分鐘內在客廳、
房間和廁所反复性侵她,被判監禁9年9個月4週,外加打鞭8下。
被告是經營連鎖餐飲生意 "Beef Bro" 餐廳 的26歲老闆 陳恩傑(Tan En Jie),面對兩項
性侵控狀以及兩項非禮控狀。被告開審抗辯,上個月被定罪。
受害者是被告妹妹的朋友,案發時19歲。
2016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的妹妹和受害者喝了酒後,回到被告一家同住的組屋。被告
當時也帶著兩個朋友回到家。當妹妹在跟他的朋友談話時,被告在短短幾分鐘內,
在客廳沙發、妹妹床上以及廁所多次性侵受害者。
庭上揭露,19歲的受害者當時醉到多次嘔吐,已經沒有力氣說話或是自己換衣服。當被告
扶著她出廁所時,她還摔了兩次跤。被告性侵她時,她也沒有力氣反抗或說話,感覺眼皮沉重,
因此關上了眼睛,直到被告觸碰她的胸部,她才睜開眼睛。
調查顯示,從廁所洗衣籃找到的受害者衣物後方殘留了被告的精液。
控方表示,受害者的身體“沒有一個敏感部位沒有被侵犯”。被告在性侵受害者時沒有使用避孕套,
因此也讓受害者面對感染性病的風險。
被告表示打算針對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訴,判刑因此暫緩執行。
被告目前獲准以9萬5000新加坡元保釋在外。
控方原本要求被告佩戴電子追踪器,因為被告曾表示最初得知這些指控時想過要離開新加坡,
但法官最後沒有下令這麼做。
被告面對的性侵控狀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20年外加罰款或 鞭刑;非禮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長達兩年、
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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