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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新聞
港大校董會7名成員昨晚發公開信予港大校委會,認為校委會禁止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7月7日決議的學生,進入校園範圍及使用大學設施的決定,在法理上不恰當,要求撤回該決定。
公開信指出,《香港大學條例》規程詳細列出大學處理學生違反紀律的行為,今次被校委會處分的學生,並沒有觸犯其中任何一項。校委會聲明提及學生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警方正在調查,但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規程列明,即使學生被法庭定罪,個案應由紀律委員會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
公開信並稱,校委會沒有聽取學生辯解,有違程序公義;而學生會已撤回決議、道歉及辭職,校方卻以「風險管理」為由剝奪學生學習機會,不符大眾對大學秉承循循善誘的期望。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議案,「深切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其後撤回議案及道歉,學生會幹事會全體辭職。
香港大學校委會前晚宣布,經特別會議後決定,基於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通過涉及七一刺警案兇徒的決議,禁止所有參與評議會該次會議的學生進入校園和使用大學設施,直至另行通知。
讀後感係..... 劃清界線扮清高.... 笑咗.... 要唔要咁虛偽呀... 又係當官材料, 講咗當做咗
講完當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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