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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晚清的中國處於「內輕外重」的局面,意思是說中央勢弱而地方勢強,這與太平天國運動後湘軍、淮軍勢力集團的興起以及洋務運動有關。而慈禧、光緒二人的存在,一直使清政府保持著對地方的極大制約,即使如李鴻章、張之洞等地方權臣,除特殊情況外,也不敢公然違背中央權威。但在1908年慈禧、光緒二人先後逝世之後,中央的權威頓然喪失,最高權力被轉移到年幼的溥儀與年輕的載灃手中,這就使清政府與地方之間出現了更多的問題,種種問題的爆發又為1911年革命的爆發埋下了伏筆。
一、慈禧去世前後的中央權力
許多人認為清廷中央權力自晚清太平天國運動以來便一直處於衰退當中,其實這個說法不太恰當。準確地說,直至1900年「東南互保運動」發生之前,地方督撫權力的確是在不斷上升的,以致於出現了東南數省公開違背清政府命令,與列強和談以維護東南各省秩序的事情。但事情往往是呈現出「否極泰來」的趨勢,東南互保是督撫權力達到頂峰的標誌,也是其權力開始下降的關鍵點。自此清政府開啟的清末新政與預備立憲,無不以削弱地方、加強中央為目的。
無論是清末新政,還是預備立憲,都從改革官制開始,而在改革過程中,中央無論在實際上還是法理上都進一步加強了其統領地方的最高權力。自太平天國運動之後,地方督撫逐漸從中央手中「攫取」到的司法權、財政權、軍事權等,也在一道道官制改革令與司法、財政、軍事改革令中被收歸中央。儘管這所謂的「集權」並未取得多大的實際效果,但地方若再想像1900年之前那般肆意使用權力,是再也沒有任何道義與法理上的依據了。
因此自1900年之後,慈禧和清政府所掌握的明面上的權力越來越多,地方種種權力被收歸中央,不得私自行使。而且由於慈禧與光緒皆執掌權力多年,尤其是慈禧深諳權術之道,以帝王平衡之道收服各方勢力,光緒亦在位數十年,他雖然未掌握實權,但各方對他也都尊敬有加,不敢有所僭越。總而言之,慈禧去世之前的大清朝廷,是自太平天國以來表面上「最具權威」的時期,但令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光緒和慈禧兩天內先後去世,龐大的帝國沒有了權力中心,也就沒有了權威性,局面隨之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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