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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op1b 於 2021-3-31 13:25 編輯
01報導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香港選舉制度大變,包括立法會採用「432」比例,選委會議員佔40席,並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各級選舉參選人,由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作DQ決定。
特首林鄭月娥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她表示特區政府堅定支持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是繼去年港區國安法,中央再次出手,令香港回到「一國兩制」正確軌道。
她指未來有三方面工作,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及安排選舉,本地立法方面,需定義界別分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及相關團體負責人,亦須設立資格審查委員會,並一併修例設立「關愛隊」、電子投票等。
林鄭指,政府目標是4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以綜合方式處理,期望5月底完成審議三讀通過,至6月進行選民登記。她指,計劃9月先舉行選委會選舉,12月改選立法會,現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至10月中下旬。
香港選舉制度, 唔太有興趣. 有興趣想知, "資格審查委員會非終身制 由主要官員擔任" 到底邊批官員去擔任呢 ? 係自家馬房已被制裁批人呀 ? 定係馬房外一批令人討厭動物, 推去X呢 ? 好期待.... 十分期待.... 又要買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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