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於 2020-5-12 17:56:4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我愛六六八 於 2020-5-12 17:59 編輯
特區政府上周宣布,由5月4日起,跨境學生及「持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內地從事生產作業的香港企業的擁有人,及該企業所雇用和授權的最多一名人員;或企業所雇用和授權的最多兩名人員」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但除此之外,所有港人若需要往返內地,則需要先在到達內地城市後進行14天強制檢疫,回港後亦要再進行14天強制檢疫,單是檢疫隔離已耗時近一個月。這一舉措事實上已經相當於完全控關,目前經陸路往來內地與香港的人士每日僅百余人而已。
因應疫情持續,加上內地與香港目前疫情已經大致受控,政府內部評估無可能長期維持控關限制,故有意在疫情進一步退潮後便逐步放寬控關措施。港府初步考慮的可行性選擇之一是,規定所有港人在離港出發往目的地(首階段僅限內地及澳門)前,先在香港指定醫院進行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即可過關,即要求出入境須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在病毒「安全期」(例如7日)內,可自由穿梭三地口岸,進入目的地及返港後,均毋須隔離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