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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0-4-16 19:41 編輯
泰國飛航管制 延長實施至4月底
泰國民航局昨天(4月15日)發布第3份領空禁航公告,宣布延長領空執飛管制時間
至本月30日,持續禁止國際客運航班在泰國機場降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泰國民航局辦事處官方消息透露,泰國民航局長朱拉簽署第3份領空管制公告,
關於暫時禁止各國客運航班落地泰國。此前,泰國民航局已於本月3日發布暫時禁止
各國航班飛抵泰國的公告,在4月3日至5日期間實施禁航措施,到期後又於本月6日
依照2005年緊急狀態法發布第2份管制公告,將實施時間延長至18日。
而此次新公告將禁令實施時間再次延長至4月30日。
為了防範「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惡化,全力支持緊急抗疫度過危機及提高防疫效率,
泰國民航局依照1954年航空飛行法第27、28項條款制定如下禁令,包括:
1、從本月19日零時01分至30日晚上11時59分暫時禁止航班落地泰國機場;
2、此前泰國民航局簽發的准許在第1條規定時間內降落泰國機場的航班飛行許可應予以取消;
3、根據第1條規定的禁令,以下飛機可降落泰國機場,例如政府公務飛機或軍用飛機
(State or Military aircraft)、申請緊急降落的飛機(Emergency landing)、無乘客下機
的技術性降落飛機(Technical landing)、開展人道主義醫療救援的飛機或抗疫物資運輸飛機
(Humanitarian aid、medical and relief flights)、獲准執行運送泰國人回國的飛機(Repatriation)、
貨物運輸飛機。
4、根據第3條規定飛機上的個人或旅客,須遵照2005年緊急狀態法第9條關於傳染病法規定執行,
須按要求接受隔離觀察14天。
此公告即日起生效,直到發布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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