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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六種場所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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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
發表於 2020-3-28 12:23: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大家無得去HAPPY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刊憲  (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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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刊登憲報,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規例》)(第599F章),以實施臨時措施應對目前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將於明日(三月二十八日)凌晨零時零分生效,為期三個月。

  同時,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已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兩個為期十四天的指示,由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起生效。

  《規例》涵蓋以下兩方面:


(二)表列處所

  除了餐飲業務外,《規例》亦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向表列處所發出指示,包括在指定期間關閉表列處所。表列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及設置(或擬設置)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一般稱為派對房間)。

  有關要求只會於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憲報刊登的公告後生效,而每次公告的有效期不得超過14日。違反要求的表列處所管理人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即第599章第8條訂明的最高罰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發出的最新指示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根據《規例》已藉在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以下兩個指示,並由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起生效,為期十四天(即至四月十一日下午五時五十九分)。兩項指示內容如下:

指示二:表列處所

  要求所有附表所列處所停止營業,詳列如下——

(a)遊戲機中心
(b)浴室
(c)健身中心
(d)遊樂場所
(e)公眾娛樂場所
(f)設置(或擬設置)供租用舉行社交聚會的處所(一般稱為「派對房間」)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和表列處所管理人,違反上述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規例》是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條例》)而訂立。《條例》第八條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訂立規例,以保障公眾健康。

  衞生署會密切留意最新情況,並透過媒體、政府的「2019冠狀病毒病」專題網頁(www.coronavirus.gov.hk/chi/index.html)及衞生署網頁(www.gov.hk/ncv)發布最新資訊。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的健康資訊的查詢,可致電衞生署熱線(852)2125 1122(每日上午八時至午夜十二時運作)。


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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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8 12:34: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10 元錢

以柒婆拖拖拉拉方式搞疾病控制

我真係恭喜商家老細,  有排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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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8 15:01:0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係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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