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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發起今日到多個商場進行「和你 SHOP 蒙面日」行動,其中有警員進入大埔超級城拘捕至少 3 人。《立場新聞》記者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證,並將身份證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大約 40 秒,更一度將身份證擺近鏡頭前,明顯想清晰公開記者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有律師批評警方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沒有盡資料收集人的責任。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指,將會就事件協助記者作出正式投訴,要求警方提供涉事蒙面警員的姓名及編號。
大埔超級城今日有網民發起「和你S HOP 蒙面日」,下午有防暴警察及便衣警員進入商場,曾施放胡椒噴霧,在商場外至少拘捕 3 人。商場有長者疑被藍色水噴中,半邊臉染上藍色,有警員以清水幫該名長者清洗。
《立場新聞》記者採訪期間,追問在場持伸縮警棍的人士是否便衣警察,及後該名便衣警員及防暴警察與記者發生口角,多次以粗言穢語辱罵記者,及要求記者進入封鎖線範圍,確認其記者身份,及要求出示身份證。
截查期間,便衣警員警告記者「再唔合作我就拉你」,然後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立法會記者證及記協記者證,記者已即時向警員表示「唔好係鏡頭面前展示啦。」惟該名便衣警員再將記者的身份證在直播鏡頭前展示約 40 秒,期間更刻意將身份證擺近鏡頭方向前,明顯想更清晰地公開記者個人資料。
記者立即批評警員做法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但有警員則反駁「機係你自己選擇㩒,部機係你開,」亦有警員稱「機係你,開機又係你,你話人哋錄你?」便衣警員將身份證還給記者後,傳媒聯絡的警員要求記者離開商場。
法律界選委、律師黃國桐認為,警察做法是百分之一百沒有法律依據,強調警方做法「從頭到尾都冇權力咁做,與拘補、檢查、截查係拉唔上關係,如果有任何損失賠償係可以告佢。」黃國桐指,警方做法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建議應立即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相信公署會作出譴責,且會將個案直接轉介至監警會。
黃國桐解釋,警員是有權查看身份證,及收集身份證的資料,但由於涉及個人資料,因此必須謹慎保管,慎防資料外洩,但刻意將別人身份證展現在直播鏡頭前,則是完全違反收集人的責任。被問及警方指問題源於記者開機拍攝,黃則反駁「例如很多市民在行人路上旁觀,如果警察一直舉起身份證俾全世界睇,係咪就要市民閤埋隻眼?」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指,有關警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會協助記者向私隱專員公署等相關部門作正式投訴,要求警方提供出涉事警員的姓名及警員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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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進仔真係無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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