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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大搜捕】 from HK 01
1. 709是什麼事?
「709大抓捕」是由2015年7月9日起,全國不同地區維權律師、律師助理、維權人士、家屬等,突遭公安局帶走。
截至2016年5月27日,受影響人士多達319人,涉及25個省份。
2 . 709的觸發點?
2015年5月,曾多次上訪的徐純合,在黑龍江慶安火車站候車室與民警糾纏,被警察李樂斌開槍擊斃。20多名前往聲援的公民和提供法律援助的維權律師,先後被警方拘留。維權律師發表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聯署聲明,並獲得660 名律師簽名支持。
另一邊廂,四名律師在江西高院前,抗議法院剝奪「樂平冤案」律師的閱卷權,參與抗議行動的維權人士吳淦(屠夫),涉嫌「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
3 . 為何針對律師?
2003年「孫志剛案」,大學生孫志剛被公安指為三無人員,違反《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關押期間孫被打死。三位法學博士滕彪、許志永及俞江聯署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遣送辦法》的合憲性。後來《遣送辦法》被廢除,孫案相關人士受查。
「孫志剛案」後,一批有知識、有理念的律師逐漸冒起,建立了一個網絡,陸續有不少維權案,包括:太石村案、山東計生案、三聚氰胺奶粉案。維權律師也開始提出一些社會議題,例如:酷刑、死刑等,令當權者注視他們的活動。
有維權律師是自己使命感驅使;也有些人從事商業案件時,接觸到低下階層,選擇站在弱勢一方。
4 . 709後有什麼進展?
逾200人已獲釋,但他們仍然會被強制約談、傳喚;39人限制出境;24已批准逮捕;13人取保候審及1人軟禁。
5. 被拘留者受到什麼對待?
法例上,他們可以聘請律師、跟家人見面。但官方可稱為免影響調查,不准事主與家人見面。另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也發現,有部份事主「被換律師」,即是官方代表聲稱事主想換代表律師,然後換上其他律師。但不讓原本的代表律師接觸事主。甚至有人向事主家屬稱,新換的律師可以爭取更好的條件。
事主被拘留期間,又被安排拍攝片段稱承認犯罪。警方也會拍攝事主親人的視頻,勸事主合作。陳潔文批評,此舉製造媒體進行未審先判,而只有法庭才能決定事主是否犯罪。若然要事主自招,是否反映檢控證據不足呢。
6. 709事件,與香港何干?
要知香港的事,例如:銅鑼灣書店,先要了解中國的事件,才知道它的處理手法。作為香港人,更要捍衛香港的法律制度。
知道我地康趕人怕乜野啦
法治 ?! 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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