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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引起極大爭議,事件源於台灣殺人案,女死者潘曉穎生前就讀的中學赤柱聖士提反書院校友、學生及教師,昨日發聯署聲明,批評當局「假借公義之名」強行修例,到時或引至案件無從處理,「政府之顏面何存?為死者申寃之機何在?」
聯署聲明由兩名老師鍾關錦嫦、陳國培,以及舊生方鎮江和曾子龍發起。聲明指,師生校友對潘曉穎寃死無不痛心疾首,但眼見政府對台灣當局之提案未作積極回應,「卻假借公義之名,強行修例,到時或引至案件無從處理,政府之顏面何存?為死者申寃之機何在?」
聲明續指,香港及國際社會對中國現存司法及其執行部門未具信心,要求特區政府在社會異議不斷的情況下,先行收回條例,擴大社會諮詢,尋求社會大眾最大共識,呼籲政府勿一意孤行,斷送香港前途。聲明提到,應尋求「港人港審」、「 日落條款」等其他可行之法,或設專人與台灣當局進行實際有效的商議,處理今次案件,表明「勿以此案作修例的借口,徒令生者哀傷,死者含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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