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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議會] 建制議員:倘刑期不長 修例或趕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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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13 18:00: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報專訊】涉台灣殺人案的港人陳同佳,昨被法庭裁定洗黑錢罪成,本月29日判刑,若最終刑期在1年以下,扣除已還押時間,陳或會即時獲釋。保安局長李家超昨說,局方對處理該疑犯「非常心急」,透露本月已透過兩個非官方機構,向台灣提出盡快見面商討案件。另邊廂,立法會內委會昨通過成立《逃犯條例》修例法案委員會,罕有只給予議員3天報名期加入,首次會議隨即於下周三(17日)舉行。

已還押逾年 或即時獲釋

有法律背景的建制派議員說,陳所涉的洗黑錢案金額不高,加上已認罪和一直未有申請保釋,評估刑期或不會很長,有可能在月底判刑後能即時獲釋,若出現這情况,立法會肯定不能趕及修訂《逃犯條例》,將陳移交到台灣。

有政府中人說,疑犯陳同佳或有可能本月29日判刑當日當庭釋放,更反映有關條例草案的重要性,縱使陳同佳在修例前獲釋,港府也有需要完善法例,以便有關疑犯再返港時可以有法可依,將其拘捕及移交。

逃犯例法案委會限3日報名

立法會秘書處昨傍晚向議員發信,表示有意加入法案委員會的議員須於後天(15日)午夜或之前報名,即報名期只有約3天。翻查資料,內委會過去就高鐵一地兩檢和《國歌法》立法成立法案委員會後,分別給予議員7天及21天報名期,意味逃犯條例修例的報名期遠比平常短。

李家超昨透露,局方已透過台灣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和香港的「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平台,向台方提出盡快見面商討案件,政府會本着互相尊重、只談個案的原則處理。策進會副董事長為台灣陸委會副主任邱垂正。

李家超:非常心急 冀盡快晤台方 陸委會:去年底提會談遭港拒絕

陸委會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台方去年3次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亦於去年11月向港方提出就案件會談,但港方未有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亦拒絕與台方會商,陸委會對於命案拖延至今「甚為遺憾」,呼籲港方以務實態度回應台方司法互助請求,積極考慮簽署台港司法互助協議,妥善解決個案,並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從根本解決問題。

協助受害人家屬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昨表示,以往洗黑錢案例罪成刑期介乎一年至兩年以上,計及陳同佳還押時間,陳或在判刑後很快重獲自由。他預料,控方會要求法官考慮案件的嚴重性,尋求判處更長刑期,他形容現時是與時間競賽,家屬「心急如焚」,他希望政府盡快處理修例,確保殺人案疑犯會被移交到台灣,接受審訊。

另外,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Carmen Cano接受港台英文節目The Pulse訪問時說,逃犯條例修訂是非常敏感和重要的議題,歐盟希望港府有更長、更廣泛的諮詢過程,即使剔除9條經濟罪行,歐盟的擔心仍然存在,因歐洲公民不止商人,也包括記者、學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者。


有時聽到若智吹水, 真係想笑出黎.  依家告個細路咩洗黑錢....
就算老作罪名有幾大, 事實依然係事實
係實際當中佢只係用咗其他人信用卡取走3次錢去花....  
法官如果依法公平去判, 可以判幾多日呀....  
頂多一判兩個星期, 可以判一兩個月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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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13 22:48:01 | 顯示全部樓層
老實講, 針唔吉到肉唔知痛, 不过呢的野如果係人人平等既話, 绝無異議, 但係凡事有例外, 尤其是人治, 睇吓68狗係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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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14 06:26:54 | 顯示全部樓層
太多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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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14 12:05:08 | 顯示全部樓層
有賣港賊建制派護航條例一定趕得切夠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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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4-14 23:52:1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係為公義就先跟台灣達成單一性的司法互助協議捉條港男去台灣啦,台灣都講左唔會跟香港簽引導協議,一定要即時通過修改引導條例係為左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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