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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去年表示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兼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惟決定前未有對外聘請獨立法律顧問,引來質疑。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早出席立法會大會回應議員質詢,重申律政司一貫做法是由司內人員作出檢控決定,而案涉該司人員才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她強調,外聘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律政司不會因涉案人士的身分、屬政治敏感議題與否,便必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又說「傳媒或公眾對有關決定的反應,亦不可以影響我們作出法律上的決定」。
鄭若驊在會上指出,《基本法》規定律政司檢控工作不受干預。她承認有6個情況下律政司會考慮外判案件,惟當中「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一點,不適用於UGL案中。
她續指,律政司在2016至2018年間作出檢控決定前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個案,分別為0宗、1宗及0宗,因此有關做法從來都不是硬性需要,也非慣常做法。
鄭若驊其後被記者問及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亦涉及沒有申報的問題;她回應指由於兩案皆在法律程序當中,故無法評論,但希望大家明白法律意見不能隨便地公開,因此律政司早前作出的聲明,無法提及所有UGL案中細節,否則相關人事會失去刑事司法程序的保障
我就唔知佢講咩啦...
結果係而家公眾認為佢之前無尋求更多意見係有予人有偏袒的觀感,
而佢認為無予人有偏袒的觀感而行為上又令公眾相信佢有偏袒.
即係.點呢 ????
補充內容 (2019-1-1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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