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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警司帶人妻上「安全屋」偷情 高層勒令休假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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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00:58: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安全屋變偷食屋



警隊保安部爆出醜聞,一名已婚警司被揭發公器私用,帶人妻到警方用作保護要人的「安全屋」(Safe House)偷情。消息稱,涉事的警司現駐守保安部,已婚,他近來多次帶同任職公務員的已婚女伴到紅磡一安全屋偷情,女方的丈夫近日起疑,聘請私家偵探調查。私家偵探追查下,發現警司與人妻經常把臂出入安全屋,並拍下影片作證據,女方更試過獨自出入安全屋,懷疑她知悉安全屋門口的密碼。消息稱,女方為建築署的測量師,其辦公室亦於附近。

據悉,該安全屋由公帑支付租金,鎖匙由該名警司保管,而安全屋已丟空一段日子,沒有其他人使用。事件揭發後,有人向警隊投訴,有關事件及相片今日在警察群組瘋傳。警方高層大為震怒,正徹查事件,有傳已勒令涉事警司休假。



香港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保安部(Security Wing),屬警隊中的神秘部門,主要負責多項與保安有關的事宜,包括保護顯要人物、防範及對付恐怖活動,以及統籌保安工作。保安部轄下包括要員保護組、保護證人組、警察談判組及重要基礎設施保安協調中心。而「安全屋」一般無固定地點,警方會不定期租用民居或酒店房間,並按當事人的受威脅程度提供不同級別的保護。

執法部門「安全屋」運作神秘,一名曾獲警方安排入住安全屋的人士向《蘋果》透露,入住安全屋前,需先簽保密協議,同意不會披露任何有關安全屋地點、運作及受保護安排的資料。該人士稱,他獲安排入住的安全屋是公共屋邨的空置單位,內裡陳設簡單,有基本家私、電器及日用品,與一般民居無異,膳食可要求警方買外賣,或自己外出用膳或自行買外賣,探員提醒他不要叫外賣送上門。



該人士又說,被送到安全屋後,探員不會全天候在屋內保護或在屋外駐守,會提供手機,他獲指示一日兩次向指定探員「報平安」,如要外出,必須先通知負責探員,評估安全風險後,安排探員隨行保護才能外出,至於能否自由出入安全屋,或通知親友登門探訪,他說親友不能到安全屋,但理論上可以自由出入,因為接受保護並非受警方監視,「不過你要負責自己人身安全,如果出咗去有咩事,而警察唔知,自己安危就要自己承受。」

警方發言人稱不評論事件,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建築署發言人亦表示,不會就事件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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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04:49:34 | 顯示全部樓層
比人跟蹤都唔G,間安全屋除咗入面有安全套外,點可以話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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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08:26:53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一定撒查,條警司隨時打包,真on9!低9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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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1-16 09:23:5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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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10:52:49 | 顯示全部樓層
連炮房錢都慳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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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13:25:1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kinsoncc ##1 的帖子

條友68狗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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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16:14:33 | 顯示全部樓層
偷食都咁唔小心呀

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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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21:29:22 | 顯示全部樓層
土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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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6 21:40:57 | 顯示全部樓層
The safest place is un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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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02:06:38 | 顯示全部樓層
隻黑警警屍偷食都唔去租房咁 cheap,仲要俾人跟蹤都唔知,仆野仆到慒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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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02:09:06 | 顯示全部樓層
kinsoncc 發表於 2019-1-16 09:23
趕住去砌, 冇晒警覺性!

鳩硬時,所有守則、警覺性都拋諸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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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11:40:47 | 顯示全部樓層
警隊有眼無珠,升錯淫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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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9-1-17 11:55:58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kinsoncc 於 2019-1-17 11:56 編輯
sbp6083 發表於 2019-1-17 11:40
警隊有眼無珠,升錯淫警司


警司


警司吳偉漢認收賄款57萬 包庇灣仔區賣淫場所 被判入獄28個月

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吳偉漢,其駐守的警區收到匿名投訴電郵,指警方作「大龍鳳」查牌,有會所繼續賣淫,且風生水起。收件者之一的吳向上級稱派臥底並不可取,惟廉署暗中調查,發現他多次與該會所經營者見面,並收取57萬賄款。吳與兩經營者早前承認收受利益等罪名,今(1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吳被判入獄28個月,其餘兩名被告分別入獄20個月及12個月。

首被告為吳偉漢(54歲,警司),次被告為欒其祥(47歲,報稱商人),第三被告為謝凱健(38歲,報稱無業)。欒及謝分別是灣仔私人會所MB Club Mont. Busa (MBC)及GOLDEN的經營者。吳及欒各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謝承認一項協助和教唆他人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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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21:5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呢個淫警唔死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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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17 23:02:33 | 顯示全部樓層
on9!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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