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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9 14: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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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8-12-9 21:34 編輯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馬丁 (David Martin) 告訴加拿大法庭,孟晚舟 (46歲) 在加拿大 溫哥華
有兩棟總值 CAD 1,400萬加元 (大約 USD 1,050美元) 的房子作為保釋金,也願意
戴上監視腳環,在家接受軟禁,孟晚舟絕不會違反保釋條件或其他加拿大法庭裁定。
律師馬丁 (David Martin) 以46歲的孟晚舟的身分地位來看,她不可能違反任何加拿大法庭命令。
潛逃「只會對她所摯愛的父親, 任正非上校 (74歲) 帶來羞辱和難堪」。
面臨30年徒刑
一旦引渡美國,46歲的孟晚舟將面臨密謀詐欺多家金融機構的罪名,
最高恐面臨30年徒刑。
加拿大檢察官吉布-卡司理 (John Gibb-Carsley) 說,逮捕令是在8月22日從紐約發出的,
孟晚舟 (46歲) 早知道她已被調查,因此刻意避開美國,即使她十多歲的兒子在美國 波士頓念書。
加拿大引渡聽證會不是審判,加拿大法官不會裁定無罪或有罪;只是確定外國政府提供
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有理由進行審判,以執行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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