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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嘅新聞頭條就梗係孟小姐俾加拿大政府拉咗啦,背景嘢唔多講,令在下覺得呢單嘢引人入勝嘅地方在於:
如果呢單嘢純粹係因為話華為賣咗嘢俾伊朗嘅話,當日美國搞中興都無玩到咁大,之前嗰啲做法都係話制裁,而家直頭係逼加拿大政府拉人封艇,個效果其實就同國安嚟香港Four Seasons帶走肖劍華差唔多;
孟晚舟係副主席兼CFO,以果純粹講職銜嘅話應該唔係拉佢,不過佢係Founder個女囉喎......
雖然話禍不及妻兒呢啲從來都只會喺電影上出現,但係美國政府以前嘅慣常做法係告間公司而絕少會拉人。2014年法巴直頭係參與terrorist financing而俾美國政府罰咗差唔多成90億美記,都未去到拉人封艇咁大鑊。當然啦,此美國政府不同彼美國政府啦;
咁當然,你可以話中興同華為賣嘅嘢都唔同,而老實講華為主力做telecoms equipment又真係sensitive過中興好多,加上華為規模大過中興好多同埋做嘅M&A比中興多好多,所以受到嘅「招待」級數唔同都唔出奇。不過無論點講都好,根本就justify唔到加拿大政府拉人,仲話要引導佢返美國受審。
另外一件事係,孟晚舟係有香港身份證同大六passport,但係佢喺加拿大過境嘅時候俾人拉,呢件事本身就唔make sense,而佢俾人拉咗之後第一個跳出嚟講嘢嘅係大使館同大六外交部(在下甚至有理由相信香港政府啲膠官分分鐘都未知佢有三粒星),而孟晚舟一俾人拉咗就申請咗禁令,就更加唔make sense。
最後嘅係,美國同大六私底下究竟交咗幾多手,先令到孟小姐俾人拉咗,大家就買定花生睇清楚。
4大疑點 ? 又真係点止得四点, 可信性又有幾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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