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 |
發表於 2008-8-1 02:50:31
|
顯示全部樓層
若從歷史角度來看可以發現,早在歐盟或其他地區組織成形之前,在國際的金融危機中,各國政府其實都自有能力處理它們的通膨問題。
這場持續惡化的金融危機,是全球總體經濟擴張政策所結下的果嗎?在通膨狂升的新興國家,我們看不出答案;而就算在這場金融危機的震央國,答案也模糊不清。
讓高通膨持續幾年,對那些身處困境的屋主和金融機構可能有益。但Rogoff認為,卻不可能為了挽救金融活動,就無限期地放縱通膨壓力。放棄通膨救經濟的方法,與長期成本、重新控制通膨的代價,兩方相權,孰輕孰重?納稅人又有義務供養比如Fannie Mae、Freddie Mac這類受困的金融機構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