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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傷者倘非乘僱主提供交通 陳健波稱將不視為工傷 E-mail 此主題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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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今早發生致命交通意外,國泰航空集團確認,涉及意外的是載有國泰員工的穿梭巴士。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表示,如果死傷者乘坐僱主提供的交通工具,會受勞工保險保障,如死傷者只乘搭一般公共交通工具,則不會視為工傷。陳健波又指,如果有人乘搭由其他公司提供的接送車輛,一旦出現傷亡,亦不會視為工傷,不受勞工保險保障,只會由一般交通工具提供的第三者傷亡責任保險保障。至於若有傷亡乘客沒有佩戴安全帶,陳健波表示,如發現佩戴安全帶有助減低意外中的受傷程度,而乘客沒有佩戴,則可能會視為有「共同疏忽」,賠償額可能會減少。
樓主唔知道陳賤波的說話是否事實, 但當慘劇剛發生的今日講一D咁說話, 有無考慮死者/傷者同佢地家人的感受, 要保護顧主利益都唔需要表現得咁冷血!
若果陳賤波今日就瓜, 相信不少人不會視為可惜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hk.news.yahoo.com/車禍死傷者倘非乘僱主提供交通-陳健波稱將不視為工傷-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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