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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石屎樣本測試報告造假案,土木工程拓展署承辦商的兩名前實驗室職員,分別被判監23個月和21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對工程安全影響輕微,但影響市民對建築界和公共工程、檢測和認證系統的信心。
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土木工程拓展署承辦商的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和助理,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兩人分別判監23個月和21個月。
控罪指,27歲被告趙志興及26歲被告潘家偉,涉嫌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串謀他人詐騙署方兩名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不誠實更改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資料,包括測試的日期、時間,他們亦涉嫌企圖隱瞞,沒照規定而進行的混凝土壓力測試。
辯方求情時指,兩名被告出身勞工家庭,中學畢業後努力進修,兩人的父親相繼身亡後,成為家庭支柱,他們亦沒有案底,並坦白承認犯錯,兩人並不是主謀,所作的測試不影響大橋的結構,跟安全沒有實質影響。
法官李慶年同意在安全性的影響輕微,但影響市民對建築界和公共工程、檢測和認證系統的信心,事件非單一事件,而是有合謀行為,以及持續兩年,寄語他們「敢於承擔,努力向前」。
鉛水事件翻板, 香港人哑仔食黄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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