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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黑警司」之稱的吳偉漢被控收受兩名私人會所經營者78萬元及免費嫖妓服務,他早前承認收款共約57萬元,但否認接受免費嫖妓。他今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28個月,並須交還逾21萬元賄款。其餘兩名被告、私人會所經營者欒其祥和謝凱健,則分別被判囚20個月和12個月。
三名被告依次為吳偉漢(53歲)、欒其祥(46歲)及謝凱健(37歲)。法官判刑時指吳利用自己在警隊內身居要職,掌握重要消息藉此而犯案。而他在事件擔任主導角色,披露匿名信函等警方機密訊息,為金錢忘記自己是執法者,故罪責難逃。法官在考慮所有因素及求情因素後,指除認罪外找不到進一步減刑理由,判監是唯一選擇,終判吳入獄28個月。
至於次被告欒其祥,法官認為他的角色亦不輕,擔任橋樑角色,會所賺取的利潤不少,他持有股份可因此得益,因此判他入獄20個月;而第三被告謝凱達,法官指他參與度及角色比兩人低,但亦不只一次參與案中,決定判他入獄12個月。
去年一月,吳偉漢到涉案的灣仔私人會所收賄,作為提供警方調查灣仔兩間私人會所機密資料的報酬。廉署人員接獲線報,上門當場「斷正」拘捕,令他其後要停職,吳偉漢過去主力負責反黑及刑偵工作,曾任職O記C組及負責臥底行動,有「反黑警司」之稱。
吳偉漢的代表大律師早前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吳偉漢妻子及家人,退休助理處長、退休總警司及退休警署警長。辯方引述妻子求情指,由於其妻子比他大一年,妻子在47歲高齡產婦誕下第一名女兒,夫婦希望再有嬰兒,因此花了大筆金錢作試管嬰兒,妻終於前年誕下幼子。吳因而陷入財困,一時軟弱而干犯此罪。
警察無壞人, 可能係休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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