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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18 14: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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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insoncc 於 2018-10-18 14:57 編輯
kingkong_hk 發表於 2018-10-18 14:52
5係
1定要杰左分, 或者生左仔先得
只需要係結左婚, 唔需要一定有子女, 所以咪有搵港佬假結婚呢門生意囉.
內 地 居 民 按 夫 妻 團 聚 理 由 申 請 來 港 定 居 , 可 向 其 戶 籍 所 在 地 公 安 部 門 提 出 申 請 , 隨 單 程 證 申 請 表 附 上 內 地 居 民 身 份 證 、 戶 口 簿 、 結 婚 證 明 、 居 港 配 偶 的 香 港 居 民 身 份 證 及 回 鄉 證 件 的 副 本 。 內 地 公 安 部 會 按 計 分 制 審 核 申 請 , 分 數 是 以 夫 妻 結 婚 後 , 於 中 港 兩 地 分 開 的 時 間 計 算 , 一 年 有 36.5 分 。
按 照 公 安 部 公 布 , 夫 妻 團 聚 類 申 請 人 赴 港 定 居 分 數 141 分 , 即 夫 妻 中 港 兩 地 分 隔 約 4 年 多 年 , 便 達 至 要 求 分 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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