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地溝男 於 2018-3-23 22:12 編輯
勁啊佢,出兩次臥底都甩底,羨慕死班馬伕啊
臥底記憶力太好惹懷疑 法官認為不可信
踢臀入會案師傅脫罪
警方於2014年8月派出卧底警員滲入葵青及荃灣黑幫,以搜集三合會活動情報,卧底潛伏一年後收網。於該「雙扣行動」被捕的商人被控4項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罪。惟經審訊後,法官葉佐文今指無論是卧底的證供,或是被告的自辯也有不合理處,難以盡信,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脫罪。
自稱曾先後兩次中過臥底的被告陳國煕(39歲)於庭外稱,今次「直頭被屈」,但以後教徒弟仍會不分「界別」。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自辯口供與大狀的抗辯理由有出入,被告在口供中指有次自己酒醉頭暈,法官指照理此情況下,記性理應大打折扣,但被告卻選擇性記得某些事,法官認為十分奇怪。
不過,法官認為臥底探員的口供亦有奇怪之處,他舉例指,卧底稱於2015年1月已被懷疑身份,但後來他與其他黑社會成員到JP Club消遣時,卻仍然飲汽水和茶,法官直指:「嗰度係Club嚟喎!佢嘅舉動好易令人懷疑係做臥底攞料囉」。
法宫亦質疑臥底探員大費周章花數小數於安全屋寫下筆記草稿,背熟後燒掉再到別處記下筆記,質疑其記性「一係記錯、一係唸錯」,認為現今科技人手一部電話,打字記下用完刪除更為方便,「無人仲用咁蠢方法(筆錄)嘅方法」,令法官好生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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