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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擊] 曹星如~贏在搏擊拳例,輸在搏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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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0-11 01:27:23 |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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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星如,分明玩弄(拳例)贏啦。
不遲不早,在第七回合,因傷勢突破中止比賽。
立即結算,66對68,贏2分,保住連勝記錄。
在乎:勝負,不在乎:拳擊精神

賽前合約:曹星如,落敗後,可以在6個月内再挑戰。
啟動條款,只落在(曹星如)身上。換句話…
河野公平,想打多場,都唔得,果然公平。

平常心:應該擇日重賽,由第七回合,
公平66對68星如,重新開始,這樣才能…公道公平。
既然:曹星如,表明很不開心的話,更加要重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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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0-11 01:39:18 |
佢有話唔重賽咩?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02:02:36 |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02:16:18 |
mmexport1507658204212.jpg
Screenshot_2017-10-11-02-00-35_1507658476248.jpg

由之前說:擊敗對手
依家改口:贏在點數

中立說:曹星如~因傷勢不能比賽,
所以當時在領先兩分情况下,突破中止比賽,
免得夜長夢多,立即判决,曹星如,勝出。

難聽說今次:無傷拳例,差不多。
打破了打拳,有傷的定律。好野!

下次打麻雀,說明打8圈,到完四圈,還贏少少
立即突破中止,找借口很痛很不舒服,立即結算,
贏少少,割禾青走人,學下曹星如,絕技。

補充內容 (2017-10-11 02:31):
以前:贏少少,立即走人,
就叫做:割禾青!
現在叫:曹星如!
發表於 2017-10-11 10:06:02 |

曹星如,分明玩弄(拳例)贏啦。
不遲不早,在第七回合,因傷勢突破中止比賽。
立即結算,66對68,贏2分,保住連勝記錄。
在乎:勝負,不在乎:拳擊精神

師兄,拳賽是否給繼續決定權在拳証手上,不是在曹星如身上的。
發表於 2017-10-11 10:11:21 |
賽前合約:曹星如,落敗後,可以在6個月内再挑戰。
啟動條款,只落在(曹星如)身上。換句話…
河野公平,想打多場,都唔得,果然公平。

師兄
雙方之前已簽定合約, 河野公平也應有這規則, 也沒反應. 何來不公平.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0:13:04 |
man36951 發表於 2017-10-11 10:06
曹星如,分明玩弄(拳例)贏啦。
不遲不早,在第七回合,因傷勢突破中止比賽。
立即結算,66對68,贏2分, ...

所以我未說:不遲不早,在第七回合,
還在領先情况下,突破中止,立即判决
曹星如,勝出。保持不敗神話!
發表於 2017-10-11 10:15:04 |
平常心:應該擇日重賽,由第七回合,
公平66對68星如,重新開始,這樣才能…公道公平。
既然:曹星如,表明很不開心的話,更加要重賽啦。

師兄,
先了解賽例可否這樣 ??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0:17:32 |
man36951 發表於 2017-10-11 10:11
賽前合約:曹星如,落敗後,可以在6個月内再挑戰。
啟動條款,只落在(曹星如)身上。換句話…
河野公平, ...

你看真D條款,啟動條款,只落在曹星如身上。

報纸寫得清清楚楚,只有曹星如落敗至可啟動條款。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0:21:08 |
man36951 發表於 2017-10-11 10:15
平常心:應該擇日重賽,由第七回合,
公平66對68星如,重新開始,這樣才能…公道公平。
既然:曹星如,表明很不開心的話,更加要重賽啦。

所以我未說:曹星如贏在拳例,係贏在拳例,
不是擊倒對手。
發表於 2017-10-11 10:21:21 |
月影86 發表於 2017-10-11 10:13
所以我未說:不遲不早,在第七回合,
還在領先情况下,突破中止,立即判决
曹星如,勝出。保持不敗神話!

該多留意全個過程,拳証及在場醫生的監察。
發表於 2017-10-11 10:25:28 |
月影86 發表於 2017-10-11 10:21
所以我未說:曹星如贏在拳例,係贏在拳例,
不是擊倒對手。

根據拳例做,最後判決由拳証決定,有甚麼問題。
最後計點數決勝負也是很多拳賽常用的方法,又有甚麼問題?
發表於 2017-10-11 10:27:27 |
月影86 發表於 2017-10-11 10:17
你看真D條款,啟動條款,只落在曹星如身上。

報纸寫得清清楚楚,只有曹星如落敗至可啟動條款。

雙方都已知道有這條例才簽約的,有甚麼問題?
而且你知道其他拳手對賽沒有這條例嗎?
發表於 2017-10-11 10:31:48 |
Screenshot_20171011-102953.jpg

如曹星如要保住不敗紀錄,最佳是退休了。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0:35:32 |
man36951 發表於 2017-10-11 10:25
根據拳例做,最後判決由拳証決定,有甚麼問題。
最後計點數決勝負也是很多拳賽常用的方法,又有甚麼問題?

新聞報導由之前擊敗對手,後尾改口贏在點數。
我說贏在拳例,有什麽不對先。
不同打拳比賽,就有不同拳例。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0:48:01 |
man36951 發表於 2017-10-11 10:25
根據拳例做,最後判決由拳証決定,有甚麼問題。
最後計點數決勝負也是很多拳賽常用的方法,又有甚麼問題?

所以我未說不遲不早,不在第六回合,也不在第八回合,
突破中止,立即結算分數。

大家觀點意見不同,點講都好,事實曹星如贏左點數,
22連勝,希望還有23-24連勝,繼續保持不敗神話。
發表於 2017-10-11 10:49:40 |
月影86 發表於 2017-10-11 10:35
新聞報導由之前擊敗對手,後尾改口贏在點數。
我說贏在拳例,有什麽不對先。
不同打拳比賽,就有不同拳例。

咁即係新聞報導的問題了
發表於 2017-10-11 10:52:01 |
月影86 發表於 2017-10-11 10:48
所以我未說不遲不早,不在第六回合,也不在第八回合,
突破中止,立即結算分數。

即係話,邊個會合都都一定有人話,因為始終有一班人會覺得拳証及醫生判決有問題。
 樓主| 發表於 2017-10-11 11:18:54 |
Screenshot_2017-10-11-10-25-06.png

兩鐘頭前,加分。
12分鐘前,撤消。

討論的結果,以後不討論,不發表穩陣。

發表於 2017-10-14 17:08:08 |
樓主, 請勿勞氣

等小弟講下一D睇法

1.  "改口, 由擊敗到贏點數"

4樓嗰兩份轉貼好似來自唔同媒體o既報道, 出自兩個唔同o既口, 話改口好似有 D 勉強喎.  而且贏點數, 講成擊倒就勉強 D 啫, 第一份轉貼係講擊敗, 小弟就覺得冇咩問題.

2.  河野公平,想打多場,都唔得,果然公平

師兄知道雙方係有訂合約, 合約清楚訂明兩邊陣營o既權益, 我相信河野陣營方面, 包括律師, 教練團隊等等, 都好清楚張合約, 先至簽約. 合約只允許曹星如陣營可以要求重賽, 河野陣營如果認為唔公平, 可以唔簽, 又或者要求加入其他條約.  約都簽左, 雙方依合約辦事, 暫時我就冇聽到河野陣營方面有話過張合約唔公平.  計我話, 事後先至扯埋同公平有關, 好似唔係好公平喎....

3.  打破有傷定律

師兄似乎只在乎曹星如有受傷, 完全唔理佢係因咩受傷. 我見師兄咁堅持, 咁咪去睇番場比賽, 好清楚, 好肯定係俾河野用頭撞傷, 片段仲睇到河野即刻彎腰鞠躬salum (我都相信佢係冇心o既), 跟住曹星如個額頭就腫起左, 之後又覺得河野有意冇意去攻擊曹星如腫起o既地方. 而家係拳擊喎, 係要求用拳套指定o既地方去打擊對方, 甚至令對方受傷. 河野用不允許o既方法令到對方受傷, 又繼續攻擊因此而受傷o既地方, 唔知又合唔合乎搏擊精神呢?

提醒一下, 呢場係有規有矩, 有擂台拳擊o既搏擊, 唔係搏老命, 不設限, 打死罷就o既街頭比試. 又提醒一下, 小弟知拳賽冇禁止攻擊已經受傷而又可以攻擊( 拳賽好多地方都唔攻擊得)o既地方.

其實講咁多, 都係想師兄唔好忽略佢係因咩受傷.

4.  割禾清

想請問師兄打麻雀前, 有冇寫好一本規則, 同埋簽完合同先打呢? 將平時打麻雀去同呢場拳賽比較, 好似唔係咁合適.


當然, 師兄可以繼續堅持你o既堅持, 繼續揶揄呢場賽果.  曹星如係就係贏左場比賽, 但似乎贏唔到口碑, 甚至可能要蝕突添.

最後, 利申一下, 小弟唔係曹星如o既擁躉, 更加唔係任何一類搏擊比賽o既支持者, 小弟並唔鍾意一 D 以令到對方受傷為其中一種目的O既搏擊比賽.  當然小弟唔係想貶低呢類比賽, 正所謂鹹魚清菜, 各有所好啫.  好此道者, 可以繼續支持呢類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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