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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10 12: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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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路路發 於 2017-3-10 12:26 編輯
轉載: 五名Uber司機否認取酬載客等 今早將有裁決
手機電召應用程式Uber五名司機早前否認駕車以取酬載客和無第三者保險而駕車等控罪受審,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五名被告分別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上使用車輛罪名。
案情指,警方2015年8月派出多名警員「放蛇」,用手機Uber應用程式電召汽車服務,拘捕七名司機,其中兩人早前認罪,各判罰款七千元及停牌十二個月。
無綫新聞報導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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