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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五十一歲女事主,前日上午十時許獨自途經高士德馬路大豐銀行附近時,首先遇見首名騙徒。當時,該騙徒上前詢問事主是否認識“黃醫生”?事主表示不認識後,次名騙徒隨即出現,聲稱知道“黃醫生”下落,但說該醫生要兩人以上才會接見。首名騙徒要求事主陪同前往,並稱幫人可積福。
當三人徒步至提督馬路聚龍軒酒家附近一行人天橋時,第三名騙徒出現。此時,次名騙徒即指着有關女子稱是“黃醫生”。稍後,四人同往聚龍軒酒家品茗。最後出現的騙徒向事主稱,“黃醫生”其實是她年逾百歲的爺爺,爺爺本身是神醫,但因年事已高,故接替爺爺為人祈福“消災解難”。言談間,騙徒更指事主最年幼的兒子會有一劫,要化解“災劫”,需用財物祈福。
事主深信不疑,返家取來七萬元現金及總值一萬元首飾,並應要求將之放入一黃色信封,再用兩個紅色膠袋包裹,折返高士德紅街市外等候。不久,三名騙徒出現,帶事主徒步至美副將大馬路,騙徒最終在羅若翰神父街口取去事主財物,並稱會為其兒子祈福,要求事主先行返家,至下午三時半折返現場取回財物。事主最終發現遇騙,在兒子陪同下到司警局報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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