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一名男子去年底邀友人夫妻到家裏吃烤雞,並到小吃店飲酒作樂,3人回家後同床共眠,男子見睡中間的人妻秀色可餐,竟將爛醉人妻拉到隔壁房做愛,人妻中途尿急如廁返回,驚見和她做愛的不是丈夫,而是丈夫友人,憤而提告,男子雖辯稱你情我願,但法官認定人妻因酒醉把男子當成丈夫,昨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子3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賴姓男子(29歲)去年12月14日下午,邀友人夫妻(28歲、27歲)到桃園市租屋處吃甕仔雞,當晚並轉往附近的小吃店唱卡拉OK、飲酒,當晚11時許,3人才返回賴男租屋處,未料卻發生上錯床、做錯愛的離譜性侵案。
不勝酒力意識不清
警方調查,人妻在小吃店喝了半瓶伏特加不勝酒力,意識不清且步履蹣跚,由其夫和賴男攙扶回房間休息,賴男則和友人繼續在客廳喝酒,直到翌日凌晨才相繼進入房間,人妻睡中間,丈夫和賴男則分睡兩側,3人同床共眠。
女:以為丈夫求歡
警方指出,賴男見友人呼呼大睡,身旁的人妻秀色可餐,即拉起人妻到隔壁房間做愛,因房內燈光昏暗,人妻以為和丈夫做愛,做到一半時,人妻突然尿急,如廁撒完尿返回房間欲繼續辦事,卻驚見和她做愛的是賴男,當場嚇得縮在床角哭泣。
賴男見事跡敗露,要人妻穿上衣褲,並告訴人妻:「如果他(丈夫)問妳剛去哪裡,妳就回答說去上廁所!」人妻當時不敢告訴丈夫她上錯床、做錯愛,上午醒來後,3人就各自上班。
乘機性侵判3年半
警方說,因人妻不甘白白被蹂躪,她愈想愈氣告訴丈夫被賴男拉到隔壁房間的過程,其夫氣得打電話質問賴男,但賴男未接電話,僅用LINE回了:「對不起!」夫妻倆遂報警。
賴男坦承與人妻做愛,但辯稱你情我願,是人妻從床上爬起來,和他到隔壁房辦事,當時她雖喝醉,應該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人妻則指稱,當時她喝得醉茫茫,以為丈夫求歡,才會配合,後來發現跟她做愛的是賴男便停止。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人妻與賴男之前素不相識,況且其夫躺在身旁,不太可能自願與賴男至隔壁房間辦事,認定人妻當時酒醉得迷迷糊糊,確有可能把賴男當做丈夫,才讓賴男有機可乘,昨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賴男3年6月徒刑。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人妻雖然和老公到好友家喝醉酒,老公在旁應是最安全,但「防人之心不可無」,人妻應在喝醉前要求老公帶她回家,「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千萬不要因為喝醉了,就在朋友家中過夜。」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