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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國小黃姓已婚男老師,因教學認真,部分家長甚至在子女畢業後,仍交由他課後輔導,但黃男卻利用其中一名國一少女對她仰慕,從課桌輔導到床上,三年多來嘿咻一百四十三次,也要求另名小六女童替他口交四次。新北地院昨依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將這匹狼師判刑十一年,且須強制治療。
判決指出,黃男(四十多歲)在某國小任職,教學備受家長肯定,第一位被害少女二○○二年畢業後讀國一起,就由他課後輔導功課,每逢周日就前去黃男住家,接受理化等課業輔導。但黃男竟利用少女對他的仰慕心理,趁上完課兩人獨處機會,直接辦事,或帶她到附近摩鐵、旅館嘿咻。
大學同學揭獸行
黃男的獸行長達三年多,直到二○○六年七月,被黃男的妻子發現他與女學生有不正常感情,才斬斷此不倫戀。但黃男在同時間,竟也對另名接受課後輔導的小六女童下手,藉上課獨處時要求替他口交。
全案爆發起因第一位被害女子前年讀大學參加社團活動時,跟女同學提及此事,女同學認為包庇黃男惡行極為不妥,轉告給輔導老師而通報警方,才揭發黃男惡行,檢警也清查同段時間接受輔導的學生們,找出第二位被害人。
倫理兩性觀偏差
新北地院審理時,傳喚兩位現年二十五歲、二十一歲的被害女子出庭,計算出第一位共受害一百四十三次,第二位則受害四次,考量由於此醜事爆發而失業的黃男,對犯行大多坦承,雖願賠二百萬元和解,但兩名被害人均拒和解,共判處黃男十一年徒刑。
此外,黃男經亞東醫院精神鑑定,認為黃男倫理、兩性觀念等人格面有極大偏差,須進一步矯治,因此也宣告黃男須接受強制治療,全案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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