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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從沒談過戀愛劉姓女子,年初在公車上邂逅小她六歲的彭姓男子,兩人進而交往後,彭男就以「媽媽病倒、朋友需要錢交保」等理由向她調錢,劉女先後借出三十八萬元,直到上月初收到法院傳票,才驚覺彭男是詐欺慣犯,自己竟成詐騙人頭帳戶,氣得控告彭男詐欺騙錢。
劉女(二十七歲)指控,彭國晉(二十一歲)在公車搭訕她後,還帶她去餐廳吃飯、看夜景,讓從沒戀愛過的她掉入愛情陷阱,但兩人發生親密關係後,彭男就不斷向她伸手借錢。直到五月間收到法院傳票,一位余小姐控告她借錢不還,才知道彭男借用劉女帳戶騙了對方一萬二千元,這時才驚覺受騙,不甘人財兩失才報警處理。
剛分手又找獵物
警方調查,彭男搭訕時花言巧語,若沒有戀愛經驗的女生很容易上當,控告劉女的余姓女子,也是和彭男以乾姊弟相稱,結果也受騙借錢給彭男。
彭男到案辯稱,雙方是借貸關係,並已申請貸款來還錢。但劉女反駁只收到零星的還款,再加上彭男才與劉女分手沒幾天,就又在臉書尋找新獵物,劉女認為彭男一開始就心存不良,因此堅持提告,警方訊後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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