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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部某私立大學就讀的王姓男大生,去年以手機交友軟體「遇見」認識一名高一女學生,約好「一個月一萬元」的代價包養女學生,女學生竟因擔心家人發現,在清晨五時穿著學校制服先到王男家中嘿咻,再前往學校上課。台北地檢署昨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將王男起訴。
檢方查出,王男(十九歲)去年九月透過「遇見」找援交,認識十五歲高一女學生後,先詢問女學生身高、體重、年齡、三圍,得知女學生幼齒且身材不錯,開出「約長期,一個月一萬」、「一周四次」的條件。
男疑染病帶女檢驗
女學生擔心援交被發現,去年九月二十五日清晨五時二十分,穿著制服,與王男約在新北市新店某處公車站見面,到王男租屋性交後,王男算了算一萬元可做十六次,一次約六百多元,因而丟了一張五百元大鈔給女學生,女學生再穿好衣服,若無其事上學。
王男事後回想女學生性愛技巧純熟,不像初次發生性行為,擔心因女學生常與他人援交而染性病,五天後再約出女學生,帶她到碧潭附近的檢驗所檢查,確認女學生沒染病,才放下心中大石。
LINE訊息露餡
而女學生原以為在外援交沒人發現,孰料母親某天檢查女兒手機,看到王男約砲訊息,還發現王男以LINE告知女兒檢驗結果是「正常的」,憤而提告。
王男到案辯稱,不知女學生未成年,但檢察官認為,王男曾詢問女學生年紀,且看著女學生穿高中制服赴約,不可能不知情,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起訴,最重可判刑七年。
女學生因向檢方坦承,有過多次性經驗,且認為這「沒什麼」,檢察官認為觀念偏差,已安排社工輔導,並由法院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王男及其家人昨得知遭起訴,昨透過律師婉拒受訪,少女則無法聯繫。檢方與律師均不透露當事雙方當事人背景。
「應關心小孩交友」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認為,高中生使用智慧型手機已是不可避免趨勢,也因此少女以手機通訊軟體援交的事件層出不窮。
林月琴提醒家長,應不時關心孩子使用手機及交友狀況,掌握其上下課行蹤,並不定時察看子女手機,另灌輸正確價值觀,注意孩子是否突擁有貴重物品,避免孩子過度重視物慾、或因使用智慧型手機交友而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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