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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色情網洩蹤 60警破門 活捉雙屍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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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06:06: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月13日在北市西門町槍殺兩名男子的殺手陳福祥,逃亡12天後,昨在桃園落網。生性狡詐的陳嫌用5個門號、8支手機躲警追緝,不料他的小弟不會用臉書,與其互動時暴露他的人際網絡,加上他天天用iPhone 6 Plus上色情網站,遭警鎖定行蹤。警方昨清晨出動60名警力攻堅,將睡夢中的他逮捕。陳福祥被逮時毫無狠勁,直說:「大仔,我沒輸贏(我不敢跟你拼)!」束手就擒。

陳福祥(37歲)和藏匿他的桃園角頭洪廣明(38歲)、洪的小弟陳鴻源(24歲)、黃基全(24歲),昨傍晚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陳福祥應訊時避重就輕,對諸多疑點拒絕說明,洪廣明等3人則坦承藏匿人犯,檢方昨深夜讓3人交保。陳福祥偵訊後,聲押禁見。
搜出雙槍百子彈

警方昨逮捕陳福祥後,在他住的套房中搜出制式柯爾特9毫米M4衝鋒槍、克拉克手槍及156發子彈,以及現金40萬元。有警員說,若讓陳嫌有機會拿到槍枝,以他的強大火力加上空間狹小,恐造成警方嚴重傷亡。
警方調查,陳福祥13日在西門町峨眉停車場假裝要賣毒,槍殺蔡宗育(24歲)、蔡鎧陽(21歲)後,開著BMW前往竹聯幫份子陳石堃的辦公室,向雙蔡的大哥陳威宇拿了440萬元,再到新北市新莊,將BMW過戶給國小同學楊嗣漢,抵70萬元債務,並要求楊男將他載到桃園中山路附近,聯絡曾與他一起坐牢,有多年交情、綽號「大軍」的桃園角頭洪廣明。
藏匿大樓享酒色

警方指出,陳嫌到桃園中山東路洪嫌辦公室躲藏5天後,18日南下新竹,疑似要偷渡,因苦尋不到機會,21日再回桃園藏匿。洪嫌特別安排他住在中正路366號「21世紀大廈」裡,因該大廈內就有KTV和酒店等聲色場所,想尋歡作樂都不成問題。洪嫌再派兩名小弟供他差使,因此,他進住該大廈後,就在該大廈內吃喝玩樂、找女人。
警方指出,陳福祥相當狡猾,14日知道身分曝光後,立刻切斷原門號,換成8支手機輪流使用,躲避警方查緝,但警方透過他的小弟林俊(綽號鯊魚)臉書,看到兩人在陳嫌犯案前密切聯絡,因林俊不會刪留言、訊息,讓陳嫌犯案前的動向全曝光,另外透過林男臉書,也掌握陳嫌喜歡上色情網站聊天室約砲,於是警方一方面上聊天室「釣魚」,誘出他藏匿資訊,一方面追蹤他的手機訊號,鎖定他藏匿於桃園中正路附近後,布下天羅地網。
睡夢中束手就擒

前晚警方確認陳福祥住在該大廈14樓之18的套房內,馬上在各出口布下重兵,又假冒中華電信人員敲門,確認房內沒人後,便在隔壁埋伏等待。
昨天凌晨2時,陳嫌疑似在大樓內喝完酒後,醉醺醺搭電梯到地下室停車場取物,再返回住處,警方以M化車鎖定他的手機上網訊號,掌握他在凌晨2時30分停止上網,認定他已睡著,隨即調配60名警力將大樓圍住,在清晨6時40分攻堅。
警方以8名特勤中隊人員攻堅,破門後2名特勤衝進房內,大喊:「不要動!」陳嫌從睡夢中驚醒,下意識要拿身旁已上膛的M4衝鋒槍,但特勤搶先一步將他壓制,陳嫌洩氣地就擒。
陳福祥被捕後直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坦承殺兩人,但否認拿走440萬元,警方仍將他依殺人、毒品等罪移送地檢署,最重可處死刑;警方也逮捕洪廣明及2名小弟,依藏匿人犯罪移送法辦。
「判死機會不大」

死者蔡鎧陽的雙親知道陳福祥落網後說,希望法官「一定要判陳福祥死刑」,並說兩名死者被陳威宇仲介向陳福祥買毒,是「被人利用當替死鬼」,希望檢警查出藏鏡人,還死者公道;另名死者蔡宗育的母親也非常不滿陳威宇將所有責任推到死去的兒子身上。
針對家屬希望重判陳福祥死刑,法界認為以目前法官判刑不採「殺人償命」的應報主義,判死機會不大。律師林俊峰指,雖然陳福祥奪兩命、手段殘忍,但應無凌虐死者或毀屍、滅屍等泯滅人性行為,不易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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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0:33:15 | 顯示全部樓層
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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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59:41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換一個角度來看,他殺的人是販毒者,販毒的人害死的人更多,死一個少一個,何嘗不能說他是為民除害呢?
但他的做為也是錯的,所以替他自己贖罪是必要的,慶幸員警沒有損傷,否則這個社會一定要他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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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0:00:18 | 顯示全部樓層
目前無期徒刑的假釋下限是30年,也就是說你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沒坐滿30年是不可濘假釋,他現在37歲就算被關到能假釋至少也67歲了,沒死也剩半條命。
而且對於假釋的申請,法務部是有權打槍的,而且不限次數,如果真的是重罪而且手段凶殘,法務部只要一直打槍他就能關到死,早就有法源依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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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0:00:44 | 顯示全部樓層
殺人者皆不死,又不終身監禁,小百姓自求多福吧!台灣司法bull shit!可以丟垃圾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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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0:01:06 | 顯示全部樓層
黑道殺手"社會心理學"啟示錄:"陳福祥出身貧困,小時後書唸的不好,為了不讓人看不起立志要賺大錢",所以千萬別"小看"窮人家小孩或書念得不好的,他們也是有理想、有抱負的,只是正規道路(例如學校教育)沒事時地給機會,讓它們"有志難伸","因緣際會"之下走上不歸路!37歲的陳福祥應該是9年國教的第22屆國中畢業!試想他小時候在學校多多少少可以跟上課堂進度,學業以外的學習(例如武術、田徑、歌唱、課外團體活動、、、)有足夠的資源與機會,讓他可以在學校有參與感、滿足感甚或成就感,他可能不會向外發展甚至走偏!請教育主管當局及其官員們放大眼睛,仔細瞧瞧並且詳細數一數中小學校園,跟他小時候一樣沒有參與感、滿足感甚或成就感的小孩有多少?儘管不是所有這類小孩都會走上黑道(因為還要看"因緣"),僅僅想到他們因為課程太難有太多,隨著年級增長越來越跟不上進度,最後只好"放棄"努力與學習,每天揹著書包好像只是"陪著功課好的同學上課",久了總會"寂寞不耐",難免搞怪甚或以違規行為爭取眾人關愛眼神,如此情節各校多得是,關鍵就在現有課程與教學無法"照顧到他們的需要"!總之,現有學校教育失職甚或失能,是越來越多社會問題(包括犯罪)根源,各級政府趕快從根救起吧!抓到了一條大尾的沒甚麼了不起,因為後頭還源源不絕呢!是耶非耶?且讓咱們繼續關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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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0:01:30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還要看國內外一些團體的臉色辦案,黑道或作奸犯科的天天佔版面,殺人居然不用報應式判刑,真他x的叫這些宗教思維滾出法界去,修行是你個人,百姓卻因你而苦,或因你種的因而死,你修道圖的是什麼?這又是什麼道?修行是為自己個人,為社會造福了嗎?自私自利自命清高,其實跟殺人犯是同一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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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0:0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律師林俊峰指,雖然陳福祥奪兩命、手段殘忍,但應無凌虐死者或毀屍、滅屍等泯滅人性行為,不易判死。
==>>
「手段殘忍,但應無泯滅人性,不易判死」,
如果法官真是這樣判,
那麼台灣槍殺犯一定遽增!!!
因為據說只要透過網路就可以連絡大陸,東南亞等地殺手,
那麼花個幾十萬就可買兇殺人,
再花個幾十萬~幾百萬就可封口,
真是無法無天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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