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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去年被妻發現,外接式硬碟存有男女狂歡嘿咻影片、照片,陳男也赤裸入鏡。陳妻以丈夫鼠蹊部有疤、戴勞力士錶等特徵,怒告丈夫與2女通姦,向3人連帶求償100萬元。陳男堅稱充當性愛趴攝影師,但「有攝無色」沒上陣。刑事部分因身分難辨不起訴,但民事部分,高院依據陳男與其中1女有裸身同床合影及出遊擁吻照,判2人須賠50萬元。
妻子(52歲)指控,與丈夫通姦的2名女子,分別姓陳、姓林,性愛影片中可見陳女為1男口交,男方鼠蹊部右邊有開刀疤痕,而她丈夫曾因疝氣在鼠蹊右邊開過刀;另一影片則有1男子為陳女愛撫下體,男子左胸邊有黑痣,也與她丈夫相同,此外,丈夫還和陳女赤裸共枕合影。
至於林女的部分,陳妻指林女與1名沒露臉男子嘿咻,男子戴的勞力士手錶跟丈夫的一樣等等,指證姦情。
辯兼職拍攝未嘿咻
陳男(48歲,電子產品維修經理)挨告後辯稱,他是兼職攝影師,攝影是他的興趣與外快收入,硬碟中的性交照片及影片,是他受託去性愛派對拍攝的,但強調自己並未真槍實彈一起玩。27歲的陳女則供稱,10幾年前與陳男碰過一次面,相關照片是她與多名網友共同參與的性愛派對,陳男僅受託到現場拍攝,並無參與活動。
男沒露臉床戰畫面
林女(約30歲,女店員)則說,幾年前購物時認識陳男,後來請他幫忙修電腦,電腦裡存了一些照片,當時請陳男幫忙備份,相關照片與陳男無關,兩人絕無姦情。
因相關照片於發生性行為當下,欠缺男性臉部,畫面中的身體特徵也有點糊,法官勘驗後,認定陳女確有裸身與他人床戰、口交等,但無法認定男主角就是陳男,不過,照片中另有陳男、陳女同床,上半身赤裸、頭部靠在一起,有同床依偎共枕的事實。
另有陳男、陳女出遊在公共場所擁抱、親吻的照片。至於林女的部分,則無法因手錶等就認定男主角亦是陳男。
侵配偶權判賠50萬
法官認定,陳女與陳男同床、擁吻等,已逾正常男女社交關係,侵犯陳妻的配偶權,判2人須賠償陳妻50萬元;林女則免賠。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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