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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6 14: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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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狂魔吳志達
吳志達(Charles Chitat Ng) (1960年12月24日 —),生於香港,1980年代移居美國,在當地謀殺數十人,不少家庭全家被擄走,囚禁於密室之中,迫令女士擺出性感姿勢,但最終一一被殺害,現存的錄像中常出現嬰兒哭泣聲, 案件轟動美國及香港。
背景
吳志達於香港一個中產家庭出生,父親為相機推銷員.曾在著名學府聖若瑟書院接受初中教育,但因企圖縱火燒校內的崇拜堂而被開除出校。吳之父親將其送往英國寄宿學校讀高中,但他又因偷竊而被學校開除。
1980年吳志達獲得美國一所大學取錄,以學生簽證身分前往美國加州,但在一個學期後退學;後因遇交通意外不顧而去而被起訴。雖然他並非美國籍,但他虛報其出身地為美國,被美國海軍陸戰隊取錄,翌年被擢升為軍士,但又因偷竊軍火而被革職及判監,但成功逃獄返回加州。
案情
1980年代初,吳志達與里奧納·力克(Leornard Lake) 聯合犯案,在北加州一帶擄走最少二十五名男女,將其禁錮在位於三藩市以東一百五十英里,由力克擁有的農場。受害者多為女性,她們饱受虐待、折磨、強姦、直至虐殺;部份過程更被拍攝紀錄。
1985年, 力克因藏械罪在三藩市被捕,後在獄中服食藏在衣服內的氰化物毒藥自殺。警察前往力克的農場搜查,發現人的骸骨。吳志達則及時逃亡至加拿大,但於當地因偷竊而被捕及判監禁。經過漫長司法程序后,终于在1991年被引渡回美國受审。
在美國,吳志達被控以十二項謀殺罪,受害者包括六男、三女及兩名男嬰。吳志達利用一切方法拖延司法審判,包括多次在審判過程中要求更換辯護律司。到了1998年,經過超過十年的審判程序和花費超過一千四百萬美元的司法費用,吳志達控罪中的十一項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現時吳志達為死囚,正等候在监狱中其上訴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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