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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一名退休校長利用晚上倒垃圾機會,連續對十九歲女鄰居摸乳、舔頸、掐臀樣樣來,前後共三次得逞,女鄰居不堪受辱提告,該校長竟辯稱:「想與對方交往!」連法官都不相信,昨依強制猥褻罪判一年四個月、緩刑五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還得參加兩百小時勞動服務。
法院判決指,李姓國小退休校長(五十八歲),因與鄰居十九歲女子小君(化名)常於晚上等垃圾車時相遇,今年四月初小君想使用無線網路上網,向同在等垃圾車的李男商借分享,李應允後,竟趁倒完垃圾,在騎樓對她摸胸,小君以為是不小心,當時無太大反應。
辯想跟對方交往
但五月初倒垃圾時,李又循相同模式,對小君伸出祿山之爪,再次摸胸得逞。同月二十七日晚上,李除摸乳還用舌頭舔小君頸部,並用手掐小君臀部,小君嚇得花容失色,把此事告訴家人後,怒告李男涉嫌猥褻。
檢警調查時,已當爺爺的李男竟辯稱:「想跟小君交往。」才會做出此事,法官根本不相信,並認為李男猥褻行為,讓被害人身心受創。但審酌雙方事後已和解,再加上李男並無前科,因此同意給予緩刑,不過期間禁止李男再接觸、騷擾被害人,違者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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