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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報導一段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來的場景:大晚上,一個碰瓷男在路口準備找車碰瓷,看到一輛車開過來,於是順勢倒車前面;對方車子裡面是個女司機,女司機不知是沒看到人還是一緊張,左右張望一翻,直接壓過去了……就這麼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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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男子被女司機連軋兩次或構成故意傷害罪
一名男子在路口找車碰瓷,假裝倒地,結果被面前的一輛車碾軋過去。該視頻引發網友熱議,認為該碰瓷男其遭遇 “大快人心”。有關人士表示,此事件中,因女司機有二次碾軋,需承擔一定責任。
男子碰瓷被連軋兩次
該視頻是由另一輛的行車記錄儀上拍下的,根據視頻顯示,事發7月17日晚9點10分左右。一名女司機駕車行駛到十字路口後停下,畫面中可以看到女司機在左右張望,準備左轉。此時一名男子從女司機車的左後方出現,並走到車的左前方,朝女司機招了下右手,便順勢倒在車前。視頻中可以看到,男子並沒有碰到車身,倒下時也距離車有一段距離。
而男子倒下後約幾秒鐘,女司機左轉彎行駛,其左前輪徑直碾軋該男子。此時,女司機可能感到不對,但她並未下車,繼續向前行駛,第二次碾軋了該男子。此後她才打開車門,張望了幾秒鐘。
專家稱女司機也有責任
該視頻發出後,眾多網友的評論幾乎一邊倒地偏向女司機,認為碰瓷男的遭遇 “活該”。也有網友認為即便男子碰瓷,女司機碾軋男子也需要負責。廈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導員 (原交警中隊長) 陳清洲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中,對此事進行了分析。
陳清洲認為,碰瓷男被碾軋有兩點原因:
一,碰瓷男倒下的同時,女司機目光向右側,是男子的反方向,也是女司機的觀察盲區。
二,男子倒下時與車輛並無接觸,致使女司機沒有察覺。陳清洲表示,如果在這次事故中,女司機發現碰瓷男而又故意碾軋過去的話,便構成故意傷害。
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3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唐紅新律師認為,根據視頻,在該起事故中,雖然被撞男子在沒有與車輛發生碰觸的情況下主動倒地,致使第一次碾軋發生,但駕車女司機在發現事故後,並未馬上停車,且 “採取措施不當,致使第二次碾軋發生,加重了損害結果,一般會認定女司機要負一定的責任”。
對此,陳清洲也認為 “女司機二次碾軋,對事故負有次要責任”。首先司機出路口時,觀察了路口道路正常,其次當司機發現車輪下有異物,必須下車查看,“這是一些女司機的交通弱點”。
附:部分網友評論
·誰有那麼快的反應,碰瓷找死,全責。女司機該獎勵。
·什麼瑪逼專家,支持女司機!哪天碰瓷碰到專家,他們就不這樣說了。
·沒有證據證明女司機二次碾壓是故意行為,我認為是感到詫異的瞬間車子便慣性前行,若是女司機知道軋了人不可能不本能停車。若司機驚慌躲避可能造成更大車禍,應該判碰瓷者家人賠償女司機誤工費,驚嚇費,碰瓷者家人若知其行為應判其家人縱容犯罪罪,判女司機出資塑碰瓷者像躺於事發地,我曾遇兩個合夥碰瓷者,但我怕耽誤時間只能給50元了事。
·你憑啥說女司機有錯,你他媽的自己躺車前,她或許根本沒意識到壓人了。
·女司機也許根本沒想到壓人了,你非得去找死怨誰!應賠償女司機精神損失費。
·為民除害!向英雄致敬!
·媽的這也有責任!怪不得現在這麼多碰瓷的,上法院!第一次撞倒是沒看見,第二次是心慌前進後退都會壓到它。這女司機只是想把人弄出來!
·看碰瓷的以後還敢找女司機不?活該!
·對於碰瓷這樣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所有責任都應該由其自己承擔!出現這種情況,警方應無條件宣布司機無罪!
·遇見碰瓷,不負任何責任!
·碰瓷應該屬於故意敲詐了吧?這是犯罪,犯罪分子犯罪在先,還要受害人來買單,這不是縱容犯罪嗎?這個案件應該這樣判,司機無罪,雙方的損失自行承擔,碰瓷者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女司機第一次碾軋是根本沒有發現有人會躺倒在車前,這個沒有任何過錯,第二次碾軋,則是根本沒有意識到車底下是人,這個是失誤,發覺車底異常了,的確首先應該查看的。只是這個情況,誰都不會想到原本好好的路,會突然多了個人。失誤是失誤,卻不應該擔什麼責任。
·碰瓷者應誅其九族。
·很反感 “生命最值得尊重” 這句話,對那些下流無比的無賴,必須要像清除污垢垃圾一樣堅決消滅掉,讓世界能得幾許清爽乾淨。女司機碾這無賴幾次都不過份。現今的法律只是在養育一個無賴的社會,一個無賴的民族。
·尊重那些下流無比的無賴,就是對善良人的褻瀆。就還會有更多的善良人遇到訛詐。
·身為一個女司機,已經夠小心翼翼了,左看右看,誰知道TM碰瓷的趁她看不見的時候躺下,宣揚點正能量吧,看以後誰敢碰瓷,不要跟扶老人的事一樣判了扶人的全責,然後屢次發生
·支持女司機,因為碰瓷者是自己躺到輪子下的,女司機她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也不可能知道發生了什麼,任何人都會有和女司機一樣的反應的。女司機無責,無罪。碰瓷者有栽贓陷害敲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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