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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的愚蠢与比利时法院的伟大,中国公民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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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0:56: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南京法院的愚蠢

比利时法院的伟大,
中国公民必看!

2014-04-01 微信.常寂光


1.jpg


2006年彭宇案:

    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

     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必然造成两种结果……

这个太值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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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2:02:51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說不定又有師兄話,樓主你唱衰大6了。來自: iPhone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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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2: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係大陸........一有車禍就最好車死果條友!!唔係就要養佢一世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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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3:12: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法律不是 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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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3:3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對於南京法庭..禾不敢認同.
比利時法官既判詞, 禾非常感動及認同.
呢D案例, 影響深遠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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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5:41:3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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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7:47:17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本身那個所為法官就是貪官,說明無着數就什么都不做,亦是現今中国社会通病來自: iPhone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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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8:20:13 | 顯示全部樓層
5识讲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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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09:0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法官....算把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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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6-26 11: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車呀文 發表於 2014-6-26 09:04
大陸法官....算把喇

對!
國內嚴重欠缺法律人才。

但維權律師屢屢被打壓,
餘下的法律界都只能剩下貪錢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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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18:02:4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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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18:32: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無悔 #1 的帖子

事件最大的爭議是南京法院不以人證, 而以「常理」判定彭宇敗訴!
而法院認定的社會「常理」是見死不救才算正常!!

法官所用之「常理」會成為新的社會規範,社會道德風氣更加滑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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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6 22:17:0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法律,係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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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7 10:05:01 | 顯示全部樓層
2006 案件...........

而家應該開明好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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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7 11: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yesgirl 發表於 2014-6-26 03:12
中国法律不是 以人為本

你可以話
法律應該以人為本
但時法律亦唔應該以人為本
因為執行時唔應該講感情
但立法時又應該考慮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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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7 11:30:02 | 顯示全部樓層
無悔 發表於 2014-6-26 00:56
南京法院的愚蠢

比利时法院的伟大,

其實,
我會覺得兩個法院都錯
大陸的, 係原則上的錯
因為佢用"定罪推論"
我個人認為人係唔應該假定有罪
因為咁會有好多誣告的可能性

而比利時的裁決
表面上好似係好有人情味
但其實亦可能有好負面的影響
個賊係有偷野, 就應該判佢有罪
佢係好人就唔會偷啦, 要救人就一早打電話啦
極端的例子,
有個女仔係山迷路, 我強奸左佢
之後叫人搵佢, 咁我又可以無事
又或者, 我老苙朴爆人個頭, 搶完野幫佢打999就可以無事?
唔係咁掛
法官可以就佢的行為
係判刑作出扣減
但唔應該判無罪, 因為佢係有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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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6-27 17: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4-6-27 10:05
2006 案件...........

而家應該開明好多了吧

現在大陸仍然普遍見死不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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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5 08:42:09 | 顯示全部樓層
他爸爸要是李剛就.........    大家都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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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3-9 08: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大陸仍然普遍見死不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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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12 20:59:52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有車禍就最好車死果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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