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25854|回覆: 26

南京法院的愚蠢与比利时法院的伟大,中国公民必看!

    [複製鏈接]
簽到
282
發表於 2014-6-26 00:56: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南京法院的愚蠢

比利时法院的伟大,
中国公民必看!

2014-04-01 微信.常寂光


1.jpg


2006年彭宇案:

    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

     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


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必然造成两种结果……

这个太值得转!





登入後,內容更豐富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註冊

×
發表於 2014-6-26 02:02:51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說不定又有師兄話,樓主你唱衰大6了。來自: iPhone客戶端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2:03:43 | 顯示全部樓層
所以係大陸........一有車禍就最好車死果條友!!唔係就要養佢一世喇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3:12: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国法律不是 以人為本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3:3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對於南京法庭..禾不敢認同.
比利時法官既判詞, 禾非常感動及認同.
呢D案例, 影響深遠呵!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5:41: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7:47:17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本身那個所為法官就是貪官,說明無着數就什么都不做,亦是現今中国社会通病來自: iPhone客戶端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8:20:13 | 顯示全部樓層
5识讲野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09:0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陸法官....算把喇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4-6-26 11:12:53 | 顯示全部樓層
車呀文 發表於 2014-6-26 09:04
大陸法官....算把喇

對!
國內嚴重欠缺法律人才。

但維權律師屢屢被打壓,
餘下的法律界都只能剩下貪錢之徒!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18:02:4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18:32: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無悔 #1 的帖子

事件最大的爭議是南京法院不以人證, 而以「常理」判定彭宇敗訴!
而法院認定的社會「常理」是見死不救才算正常!!

法官所用之「常理」會成為新的社會規範,社會道德風氣更加滑落矣!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6 22:17:00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國法律,係因人而異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7 10:05:01 | 顯示全部樓層
2006 案件...........

而家應該開明好多了吧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7 11:22:04 | 顯示全部樓層
yesgirl 發表於 2014-6-26 03:12
中国法律不是 以人為本

你可以話
法律應該以人為本
但時法律亦唔應該以人為本
因為執行時唔應該講感情
但立法時又應該考慮人情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4-6-27 11:30:02 | 顯示全部樓層
無悔 發表於 2014-6-26 00:56
南京法院的愚蠢

比利时法院的伟大,

其實,
我會覺得兩個法院都錯
大陸的, 係原則上的錯
因為佢用"定罪推論"
我個人認為人係唔應該假定有罪
因為咁會有好多誣告的可能性

而比利時的裁決
表面上好似係好有人情味
但其實亦可能有好負面的影響
個賊係有偷野, 就應該判佢有罪
佢係好人就唔會偷啦, 要救人就一早打電話啦
極端的例子,
有個女仔係山迷路, 我強奸左佢
之後叫人搵佢, 咁我又可以無事
又或者, 我老苙朴爆人個頭, 搶完野幫佢打999就可以無事?
唔係咁掛
法官可以就佢的行為
係判刑作出扣減
但唔應該判無罪, 因為佢係有做過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14-6-27 17:11:53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4-6-27 10:05
2006 案件...........

而家應該開明好多了吧

現在大陸仍然普遍見死不敢救!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2-5 08:42:09 | 顯示全部樓層
他爸爸要是李剛就.........    大家都懂得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3-9 08: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大陸仍然普遍見死不敢救!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15-9-12 20:59:52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有車禍就最好車死果條友!!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4-11-13 05:2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