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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歡是你的身體還是你個人?你期望他與你相愛還是與你做愛?」這是我希望她要想清楚的問題。
兩個月前,她在一個朋友聚會中遇上昔日小學的一個男同學,雙方由兒時學校生活談到近況,話題投機及遇上故知,她對他產生好感。
由於工作關係,男子長居深圳,只間中返港與朋友聚聚。經過三次見面及電話來往,他邀請她在一個周末北上,並留在深圳過夜。
那夜,他們發生了性關係。
她曾經也猶豫過是否太快上床?但因為喜歡他而跟他做愛,對她而言也算是個合情理的想法,更憧憬兩人關係會因身體界線打破而變得更接近更親密。
與一般情侶無異,她在日間會致電給他,但他卻說工作很忙不能談,於是她在晚上用Skype和他聯絡,他卻說放工很累不想談。
為了遷就他,假期她會往深圳與他見面。過去數次,午飯後他們都會上床幹,幹完就回家。對上那次幹完後,他說約了朋友,叫她自行乘車往羅湖過關,連送她往火車站一程的時間也省掉。
回程火車上,她心感送完「外賣」只剩得落寞隻影,眼眶湧出淚。
她曾經向他提出不被關心的感覺,他不是說太忙太累就是支吾以對。看到他只在意生理需要,對她心理需要卻聽而不聞,她開始懷疑他當她是女友還是炮友?
與男友上床,除了性慾,多少會令你體會點重視或「氹」你的感覺,但炮友跟你上床,他只追求比自己私下「打手槍」精彩的性行為,完全沒有愛。
「怎知道他是否愛我?」她仍希望有大團圓結局出現。
「由現在開始不和他上床,看看他有甚麼反應,或許你可以看得更清楚。」我對她說。
如果是女友,即使是表面功夫,總有點談情說愛元素,炮友則除了做愛以外,剩餘的元素還只是做愛。在「有食不食,罪大惡極」及「不論美醜,最好就手」的原則下,炮友在下身滿足後,上身自然會離開;如下身不能滿足,上身會更快離開,絕對是「有性才跟你有關係」的性關係。
除非你只想性交不望心交,只懂做愛不識自愛,否則應該承認自己眼光出錯,盡快斬倉止蝕離場,因為誤將炮友當密友,必成炮灰,禍及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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