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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電動輔助單車 廠商寧犯法 運署拒批牌 騎車自首博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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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3 14:44: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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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4 11:31:12 | 顯示全部樓層
香港政府係既保守又落後....
單車係處處都受到不公平對待
單車係"交通工具", 所以唔可以拎住佢搭巴士 (早幾年連港鐵都唔可以)
單車係"交通工具", 所以又唔可以進入郊野公園, 你唔踩, 推架車入去都會食告票
但單車呢種交通工具, 如果係馬路上行走, 又冇相應措施保障騎車人士
果條連接馬安山至將軍奧嘅單車徑已經整咗好多年, 就算唔難尾可能都要再搞多十年八年, 港島區更加唔好提~
最好笑係政府一度推廣環保, 鼓勵市民踩單車嘅同時又莫視一併單車嘅配套設備
總之政府各部門都係按本子辦事...."唔做唔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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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8 05:17:19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運輸署這樣講咪定於雞尾包內真係有雞,鑽石山有鑽石來自: iPhone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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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9 08:23:58 | 顯示全部樓層
D政府官員係咁架啦,鐵板一塊根本就是政府文化,小做小錯吾做吾錯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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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9 19:11:00 用手機發表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據運輸署的理論,所有电動輪椅都係屬於電單車。使唔使出牌呀?使用者又使唔使考牌呀?
其實大陸周圍都行走緊,又可以減少路面擠塞,又可以減排。仲發展成為摩的。
在夏威夷,50cc以下的 moped(motor + pedal)根本就不用領牌,但要戴頭盔,作為短途交通工具。香港現在根本是原地踏步,無視世界浩瀚潮流,等大陸輕鬆從後趕上。
來自: iPhone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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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24 01:19:1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太安樓肥貓 #1 的帖子

事情慢慢改变,要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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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30 10:06:29 | 顯示全部樓層

乜大家吾覺得自從97我地康趕人當家作主之後
一切原地踏步, 毫無寸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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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 13:03:12 | 顯示全部樓層
271lee 發表於 2014-4-30 10:06
乜大家吾覺得自從97我地康趕人當家作主之後
一切原地踏步, 毫無寸進咩

原地踏步都還好, 只怕逐漸退步....

話說尋日我又踩咗轉 沙田 <--> 大美督, 汀角路近三門仔果到鋪緊新路面, 好靚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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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 14:32:38 | 顯示全部樓層
t-shiper 發表於 2014-5-2 13:03
原地踏步都還好, 只怕逐漸退步....

話說尋日我又踩咗轉 沙田  大美督, 汀角路近三門仔果到鋪緊新路面, 好靚喎~

yesterday is sunday, should B many many many many rider, especially the green 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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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1 19:31:57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想知, 最後法庭點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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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1 19:50:14 | 顯示全部樓層
法例咁落後,即係迫人無得玩。
電動電車咁環保,應該推動先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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