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莫裡斯和理查德(Maurice and Richard McDonald)把他們父親的小吃攤「The Airdrome」從蒙羅維亞(Monrovia)搬到了聖博納迪諾,並把它重新命名為「麥當勞烤肉」(「McDonald』s Bar-B-Q.」)。它的功能相當於免下車路邊攤,直到1948年,兄弟倆調整了生意主打漢堡和薯條,再次更名為「麥當勞」。
1958年弗蘭克和丹·卡尼(Dan and Frank Carney)開了第一家必勝客餐廳。兄弟倆知道招牌位置一定要標明「Pizza」字樣,但原來沒考慮加入「Hut」字樣,直到他們發現店招牌只有9個字母的位置,寫不下,而餐廳建築本身看起來像個茅屋「Hut」。1986年,這家店搬到了威奇塔州立大學(Wichita State University)校園內——卡尼兄弟的母校——它現在被用作國際商業學生會開會的地方。
最早的店名為Insta-Burger,它就是最初的漢堡王,由基斯·J·克雷默(Keith J. Kramer)和他妻子的姑父馬修·彭斯(Matthew Burns)創建於佛羅里達傑克遜維爾。由於Insta-Burger擁有每小時做400個漢堡的烤箱——他們得以不斷複製Insta-Burger餐廳,最終成為了一個加盟連鎖企業。
1959年,克雷默和彭斯把Insta-Burger賣給了詹姆斯·麥克拉摩和大衛·埃傑頓(James McLamore and David R. Edgerton),後者把店名更改為漢堡王。現在,在最初店址營業的是Stan』s Sandwich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