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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近日,臺中地方法院判決一金姓女子犯下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個月。
經法院查實,該金姓女子於民國93年5月21日,在大陸地區陜西省公證處與大陸地區男子雷剛仕登記結婚,之後,金女明知自己為有配偶之人,竟基於重婚之故意,於民國95年5月15日,在大陸地區山東省臨沂市公證處與大陸地區男子沈興寶登記結婚。之後,該金姓女子又與大陸一男子盛毓結婚。此案由盛毓向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進行告發後,檢察官才進行偵查記訴。據其中一名受害人稱,金女當初在網上化名“小龍女”與其聯繫,後金女飛到大陸與其同居發生多次性關係。雖然金女已54歲,但其容貌清麗,看上去只有30多歲,著實迷人。而且金女也答應帶其到台灣定居。兩人辦理結婚手續后,沒想到無意中發現了金女一個驚人的秘密,原來金女曾經多次到大陸物色年輕男子結婚,這個金女在陝西、山東等地還結過婚,而且都是一些年輕的男性。金女就是通過與年輕男子同居結婚來“采陽補陰”,吸取男性精華來保持青春,延年益壽!受害人表示他現在是追悔莫及,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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