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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6 1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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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indtear 於 2014-1-6 13:05 編輯
ahta 發表於 2014-1-6 10:43
乜唔係過左期超過7年就唔可以追??
如果你講15年果個case,就唔單止過期,而且重要係人地15年前已經還清,10年後被追已經糾纏左一輪最後不了了之,再過多5年又再追,而且有單有據証明人地根本冇欠任何債款,但係依然有收數佬追數
同埋聽聞香港法律有一條,如果筆債過左期之後,你再還哪怕一蚊,條數都會返生,時間就由你還果一蚊時重新開始計算,所以好多收數佬會引誘債仔還少少先,咁就有多6年時間合法追數,最重要係,債仔失去左合法賴數的權利,就算上法庭都唔可以再用過期呢個理由來抗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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