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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 16: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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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keith88 #16 的帖子
我上個月同2個4台師兄去過HBT 91 bida,可以講揀唔落手!女醜夾屈客,同我講囡囡在吧內飲啤酒,要俾囡$15u.s小費.真on 9,我即時回應(用越文)有冇搞x錯???咪當我水魚,我住在胡志明市19年,未聽過小費硬性規定.即走投.
另說一則事實,前天有大陸客人check-out時投訴在房內失去$4,100.人仔及100萬越幣,要我酒店處理,我即時反問客人房間內有私人夾萬,為何不用?財物隨處亂放,失了錢,要酒店倍償?翻查紀綠,在28,29這2晚都有女留宿過夜.陪物柒?真係谷撚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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