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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55歲姓魏醫生早年已婚,9年前再于網上認識40歲,任教師姓黃女子,雙方開始交往,多年來共花掉100多萬新台幣(約26萬港幣)在台中包養對方。去年9月魏男于小三台中的住所樓下,碰到另一名43歲姓陳的男子,對方聲稱自己是黃女的男友,著魏不要纏著女方,兩男大打出手,警方隨後接報到場。
魏男事後被至腦震盪、牙齒斷裂、大便失禁及恐慌症,直認對方行爲已犯上殺人未遂罪,但警方竟只以普通傷害罪移送。法院事後判對方入獄59天、自己則入獄19天,魏指案發現場和警方蒐證照片不同,質疑警方重新布置現場環境,決定上訴。
警方指案件依法處理,否認有偏袒任何一方,檢察官偵辦案件期間,魏已指控對方殺人未遂,不過檢方及法院都未接納指控,警政署、市警局事後都接到投訴,調查後均查無不法或行政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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