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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港 殯 儀 業 可 北 上 「 自 由 行 」 -- 星島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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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0 07:51: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特區政府昨與內地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即是「CEPA」第十份補充協議。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協議有超過七十項開放措施,是歷來最多,有助推動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中首次包括殯葬服務的措施,讓香港的殯葬業,除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外,可在內地投資及經營其他殯儀悼念和骨灰安葬設施,又容許已在廣東省設立辦公室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聘用內地律師任法律顧問。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昨在港簽訂CEPA的《補充協議十》,全部會在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令CEPA與今年中內地與台灣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優惠措施看齊,也令CEPA累計將共有四百零三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
曾俊華表示,這份補充協議涵蓋七十三項服務貿易開放及便利投資措施,是過去十年來最多,包括允許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廣東省律師事務所以協議方式,向香港駐粵機構派駐內地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不過,香港律師會副會長蘇紹聰認為,優惠措施的限制多,例如只容許以廣東省做試點,對在北京和上海開設業務的香港律師沒有幫助。他又說,聘請內地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等同借調內地律師事務所的人手,須先簽訂協議,涉及收費同分帳等複雜問題,他認為,措施整體對開拓業務的作用不大。蘇紹聰說,現時難以評估有多少律師行會受惠,期望內地早日容許他們直接聘用內地律師,最直接有效鼓勵香港律師回內地開設事務所。
今次協議還包括了安老措施,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以商業及非牟利形式在廣東省設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和提供相關服務。早於二○○○年以外商投資身分到深圳鹽田開安老院的香港復康會,總裁伍杏修指,相信CEPA協議讓港人北上開安老院時,獲多種稅項豁免減成本,且長居內地的香港長者將獲廣東計畫領生果金,支付部分院費,提升港人長者入住吸引力,但未必吸納到內地長者,因內地安老院已很盛行,除非屬香港大型連鎖集團才有號召力。
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陳志育指,港商進軍內地建安老院仍存商機,香港有一私營安老院早前已在荔灣區開業,廣州每月收費約三千元人民幣,相較本港私院收費八千元平得多,但港人最關注仍是醫療配套,因長者擔心要返港治療兩地奔波,內地安老院多被視作長者公寓,未必有足夠醫療。除非廣東計畫及綜援放寬,才可吸引長者減輕醫療經濟負擔入住。
另外,協議亦容許香港殯葬業,在內地以獨資或合資等方式,投資並經營殯儀悼念和骨灰安葬設施,只有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除外。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稱,數年來有個別本港殯儀業人士北上與內地人合夥經營,但人生路不熟及兩地殯儀文化不同,內地不比香港禮儀繁複致難發展。如港人北上大搞殯儀業,內地已競爭激烈,加上港人未必願離鄉別井在不熟悉的地方下葬,孝子賢孫也會嫌遠鮮有返內地拜祭。香港總商會亦歡迎有關做法,主席周松崗形容是為香港商貿發展注入強心針,更有效地鞏固香港商業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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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0 21:22:56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香港的殯儀業界,幫助真的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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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31 02:41:01 | 顯示全部樓層
G1Jockey 發表於 2013-8-30 07:51
特區政府昨與內地簽署更緊密經貿關係,即是「CEPA」第十份補充協議。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協議有超過七十 ...

各處鄉村各處例, 這個行業要打入內地的市場不是易事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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