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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生產者責任制
瑞典自1994年開始實施廢棄物循環利用“生產者責任制”以來成績顯著,廢棄物處理範圍已從最初的產品包裝擴大到廢紙、廢輪胎、報廢汽車和廢電子電器產品。辦公用紙、農業塑料和廢舊電池等的“生產者責任制”也從2002年開始試行。
“生產者責任制”的戰略目標是建立一個“把今天的廢棄物變成某種可利用的新資源”的循環社會。瑞典議會於1994年確立了“生產者責任制”的原則方法,即生產者應對其產品在被最終消費後繼續承擔有關環境責任,而消費者則有義務對廢棄產品及包裝按要求進行分類並把它們送回到有關回收處。同年,瑞典議會通過了關於產品包裝、輪胎和廢紙的“生產者責任制”法規。其後,汽車和電子電器的生產者責任制法規也都在《環境法》基礎上相繼出台。
由於絕大部分企業自身並沒有能力在全國範圍內組建一個包裝回收再利用體系,就需要專門的機構來幫助企業履行“生產者責任制”。1994年,瑞典工商界各行業協會和一些大包裝公司經過協調,根據包裝的不同種類成立了4家包裝回收企業:瑞典紙和紙板回收公司、瑞典塑料循環公司、瑞典波紋紙板回收公司和瑞典金屬循環公司。加上早在1986年就成立的瑞典玻璃回收公司,五大公司的業務涵蓋了一切可能的包裝材料的回收再利用。除瑞典玻璃回收公司外,其余4家公司共同組建了REPA公司(生產者責任制登記公司)作為其業務的服務機構。企業可通過成為REPA的會員並交納會員費和回收費,讓REPA代為履行其“生產者責任制”的義務。4家公司還組建了瑞典包裝回收公司,專門負責與地方政府的協調以及對社會進行相關的環保知識宣傳。
這五大公司是非贏利的,成立的宗旨是為瑞典企業界服務。它們的收入主要來自會員企業交納的有關費用和包裝再利用的銷售所得。
根據收包裝回收費的基本原則,包裝的“填充商”和有包裝產品的進口商可以加入其服務體系並支付包裝回收費,但包括比薩餅盒、蛋糕盒、包裝紙、標准食品袋等在內的所謂“服務性包裝”的回收費由包裝生產者或進口者支付。
加入REPA的企業可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有“包裝回收費”制度的歐洲國家統一采用的“綠色標志”。未加入REPA的企業需向瑞典國家環保局進行單獨申報,以證明其有能力自主履行“生產者責任制”義務。目前,僅有如沃爾沃、麥當勞等少數大企業是非REPA成員。
自“生產者責任制”實行以來,瑞典國家環保局每年都根據材料回收公司的總結制作一個評估報告。評估報告顯示,即便算上由此增加的汽車運輸所引起的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包裝回收利用“生產者責任制”大大減少了原來通過焚燒和填埋給環境帶來的負擔以及所需耗費的能源。
美國:再生物隨處可見
在美國,循環經濟的影子隨處可見,最明顯的就是使用再生物質生產的產品越來越多。在白宮參觀,發放的介紹材料使用的就是再生紙。美國政府、商家和顧客也開始越來越多地購買使用了再生物質的商品。
美國最大的廢棄物回收利用行業是紙制品的回收利用,共雇用了近14萬人,年銷售收入達490億美元,其次分別是鋼鐵和鑄造業,分別雇用近12萬人和13萬人,年銷售收入分別為280億美元和160億美元。
在回收利用的廢棄物當中,紙張的回收利用率為42%;軟飲料塑料瓶的回收利用率為40%,啤酒和其他軟飲料罐的回收利用率為55%;鐵質包裝的回收率則高達57%。
早在1976年,美國聯邦政府就制定了專門的《固體垃圾處理法案》,並要求各州制定相應的法規和計劃,加強對廢棄物質的回收利用。到目前為止,已有10幾個州制定了廢棄瓶子的處理辦法規定,20多個州制定了禁止在庭院內處理廢棄物的法規,近一半的州對固體廢棄物的循環處理率超過了30%。
目前,美國對可再生利用物質的回收主要采取四種形式:路邊回收桶、收集中心、回購中心以及有償回收等。現在美國已有越來越多的產品全部或部分使用再生物質進行生產,如報紙、紙巾、鋁、塑料、軟飲料包裝瓶、金屬盒、塑料洗滌劑瓶等。
為了提高大眾的環保意識,美國將每年的11月15日定為“回收利用日”;各州也成立了各式各樣的再生物質利用協會和非政府組織,開設網站,列出使用再生物質進行生產的廠商,並舉辦各種活動,鼓勵人們購買使用再生物質的產品。
日本:建設循環型社會
日本建設循環型社會最重要的法律是《促進循環型社會形成基本法》。這一法律於2000年6月出台。
除了制訂有關政策,日本政府有關部門要率先使用再生品,促進地方公共團體、企業和國民使用再生品。另外,政府對循環型社會公共設施的完善要提供財政支持。
關於企業的責任,法律要求它們采取必要的措施,在產品使用後成為循環資源時,自覺進行循環利用,並有義務對循環資源進行處理;從事制品、容器等制造和買賣的業主,有義務提高制品和容器的耐久性,完善維修體制。為了避免產品過多過快地轉變成廢物,企業必須采取適當措施,在設計階段要考慮產品將來易於循環利用,降低處理的難度。
至於國民,他們在產品長時間使用,使用再生品和回收循環資源方面有義務進行合作,有義務遵守有關建設循環型社會的規定;當制品成為循環資源時有義務協助企業收集;每個國民要從我做起,努力建設循環型社會。
《促進循環型社會形成基本法》是日本向循環型社會進軍的宣言。此後,日本又制定了一系列具體法律。包括《家電循環法》、《汽車循環法案》和《建設循環法》。
通過立法回收垃圾,建設循環型社會是很有意義的。政府的政策通過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說明希望這一政策持續下去,不因政權的更迭而有任何改變,這充分反映了日本建設循環型社會的決心。
瑞士:為塑料瓶設基金
瑞士是首批循環利用塑料瓶的國家之一,目前對使用過的塑料瓶的回收率已達到80%以上。瑞士政府明文規定,企業只有在使廢棄的塑料瓶回收率達到75%的情況下才能獲准廣泛生產與使用塑料瓶。為了資助收集、分揀和循環利用塑料瓶,政府實施對每個塑料瓶增加4個生丁(約合0.24元人民幣)的稅收,所獲資金由瑞士一個回收塑料瓶的非贏利機構管理,作為回收廢塑料瓶的專用基金。
瑞士也十分重視循環利用罐頭盒。全國每年回收廢罐頭盒1.2萬噸以上,即平均每人1.7公斤。
瑞士聯邦環境局專門設有負責回收廢電池與蓄電池的機構。目前全世界僅有兩家廢電池處理廠,一家在日本,一家就在瑞士。
瑞士在2003年底正式成立了回收舊手機的專門機構,並在全國8000余個郵局開設了收購舊手機的業務。回收到的舊手機集中送往設在日內瓦的一個專門工廠進行處理。工廠將完好的手機和修理好的手機運往非洲、中東、亞洲、拉美等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市場銷售。
維也納:處理家具要倒貼
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實行“大宗廢舊物品回收收費制”。如用集裝箱承運,每個集裝箱收費約2000歐元,其中包括搬運費、運輸費、垃圾分類費、有毒垃圾處理費和增值稅。
維也納市要求,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處理要由經市長批准並具有處理有害垃圾專業經驗的垃圾回收處理企業承擔。從事垃圾和廢舊物品運輸的人員和車輛也受到相關規定的限制。例如,維也納市只有4種車型允許運送廢舊家具。
維也納市現今保留著多家手工業維修作坊,修理破損的沙發或皮鞋。據報道,某家修廢企業一年可以修好兩萬多個廢棄的熱水表,數百個工業閥門,可節省金屬數十噸。同時,修廢行業也是維也納市就業的增長點。
大量經無害化處理的垃圾被運往焚燒廠,轉化為電熱能。1963年投入使用的維也納能源公司遠程供熱廠不僅是維也納重要的旅游景點,也是奧地利第一個以垃圾為原料生產電熱能的能源企業和維也納市主要的熱能供應源。
在許多家庭,中小學生承擔了生活垃圾的分類工作。維也納市還設有34個“問題”垃圾回收站和19個無害垃圾中轉站。企業和市民可以向這些站點咨詢垃圾回收方面的問題,並將大宗廢舊物品通過專業公司清運,每立方米需交納28歐元的清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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