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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3 11: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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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薪酬:月薪港幣8,5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 (a)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現時為香港或海外專上學院的全日制學生; (b)必須完成學士學位課程第二年課程;(c)熟識中文MS Word、Excel及PowerPoint;以及(d) 具有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及溝通技巧。
職責:
(a) 對旅行社進行財務監察工作,例如查核旅行社之財務報表;
(b) 就旅行社探訪所得之意見作統計分析;
(c) 處理及分析有關旅行社的資料;
(d) 對旅遊業賠償基金之運作有及有關數據作出分析;
(e) 處理牌照申請及/或續牌工作;以及
(f) 處理其他由上級所委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1.5至2個月。一般工作時間是由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星期一至星期五)。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其學生身分的證明書副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在截止申請當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遞交或郵寄至上述地址。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同時附上學校推薦信,以證明學生就讀情況。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以電郵或傳真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接納。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供學歷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 本署將不會受理任何逾期遞交、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書。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地址及查詢電話: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人事部。查詢電話:36555192 。
截止申請日期:201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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