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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肥叔叔

有趣有趣, 邊個有理據 ??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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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8 10:11:43 | 顯示全部樓層

如困係開埠初期
我唔知你講緊的會唔會係大清律例
因為香港埠時應該仲係清朝
如果係咁, 當時的法律同宜家唔到
所以唔知

至於你所講的事件
1918年係民國, 本身係咪齋典故我都唔敢講
民國法係點亦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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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8 11:09:37 | 顯示全部樓層
煩惱 發表於 2013-6-8 10:43
我角得係會架....

就睇下有無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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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8 11:25:59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香港同外國好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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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8 17:22:47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才疏學淺,唔識答!
但覺得宗教應該係導人向善,唔應該引發更多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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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8 20:13:40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6-7 13:36
訂結婚蛋糕被拒 美同志告餅店歧視
[07:24] 2013/06/07
       

支持同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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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9 14:06:00 | 顯示全部樓層
肥叔叔 發表於 2013-6-7 13:36
訂結婚蛋糕被拒 美同志告餅店歧視
[07:24] 2013/06/07
       

俾大家諗吓:
雖然香港未有反宗教/性傾向歧視法例
但係嗰對同性戀客人(男男或者女女)
可唔可以拗話嗰間舖
係因為佢地兩個人嘅性別而歧視佢地呢?
即係因為你地兩個係男男女女,所以唔賣俾你地
咁會唔會因此可能中《性別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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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9 22:38: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3-6-9 23:16 編輯
smuck141 發表於 2013-6-9 14:06
俾大家諗吓:
雖然香港未有反宗教/性傾向歧視法例
但係嗰對同性戀客人(男男或者女女)


係呢, 會唔會呢 ?  
但如果未有性傾向歧視法,  告咩呢 ?
如果有得告, 咁法庭就會莫視成個宗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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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0 11:16:38 | 顯示全部樓層
smuck141 發表於 2013-6-9 14:06
俾大家諗吓:
雖然香港未有反宗教/性傾向歧視法例
但係嗰對同性戀客人(男男或者女女)

應該唔會...
性別歧視好似唔係講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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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0 11:18:08 | 顯示全部樓層
lawson. 發表於 2013-6-8 10:11
如困係開埠初期
我唔知你講緊的會唔會係大清律例
因為香港埠時應該仲係清朝

HAHA, 我都係COPY AND PASTE...當趣聞睇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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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0 11:38:33 | 顯示全部樓層
筷子 發表於 2013-6-10 11:16
應該唔會...
性別歧視好似唔係講E D.....

俾埋《性別歧視條例》嘅條文大家諗吓:任何人如基於一名女性 (男性) 的性別而給予她 (他) 差於他給予或會給予女性 (男性) 的待遇,即屬在就本條例任何條文而言是有關的情況下,歧視該女性 (男性)。換句話講,只要係「基於一個人嘅性別」而俾佢「較另一個性別較差嘅待遇」,已經係性別歧視。我唔賣餅俾嗰對男男(女女),可唔可以話係因為佢地嘅性別(唔單只係性取向),因此係歧視咗佢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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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0 11:47:51 | 顯示全部樓層
smuck141 發表於 2013-6-10 11:38
俾埋《性別歧視條例》嘅條文大家諗吓:任何人如基於一名女性 (男性) 的性別而給予她 (他) 差於他給予或會 ...

你要提出都可以掛...不過平基會未必會受理囉我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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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3 06:45:40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唔得啦,打開門一做生意就要受商品條例管制,童叟無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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